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张登科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2    浏览量:936次    来源:县政府办   

剑府人发〔202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张登科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免去:

伏大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职务;

杨剑雄县金融工作局局长(兼)、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何建国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徐跃县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林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鹤龄所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