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土地使用权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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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等文件政策规定,我局拟收回收购以下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公示如下: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坐落

土地用途

面积(平方米)

拟收回收购价格(万元)

备注

1

剑自然资〔2021〕(拍)字013号

剑阁县下寺镇下寺村站前广场

商务金融用地

6765.95

1745.62


2

剑自然资〔2021〕(拍)字010号

剑阁县下寺镇下寺村站前广场

商务金融用地

5787.28

1325.29


3

剑自然资〔2021〕(拍)字011号

剑阁县下寺镇下寺村站前广场

商务金融用地

16386.34

1194.336


4

剑自然资〔2021〕(拍)字012号

剑阁县下寺镇下寺村站前广场

商务金融

用地

20974.75

1540.836


5

/

剑阁县下寺镇下寺村站前广场

道路用地

7555

0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0日。若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本中心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实施单位: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省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257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839-6602978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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