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事项。
(二)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五五”规划之年。2025年,全镇工作总体发展要求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县委提出的“1233”执政兴县战略,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为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综合施策,踔厉奋发,在项目发展、乡村振兴、民生福祉、作风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围绕目标,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坚持项目为要,实现经济增长“新突破”。坚持项目为王、项目至上,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持续对重点项目实行“一名班子成员,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制度。积极谋划项目,多渠道筹集资金推动乡村建设,科学规划涉农资金、专项资金使用,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村民就业,推动村民致富。重点围绕精致农业、生态养殖、渔旅产业等领域,持续开展精准招商,提升招商引资成效。
2.突出环境整治,聚力乡村振兴“新提升”。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认真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动城乡居民人居环境建设,加强道路交通建设,改善农村出行条件,推动基础设施全面升级提档,为聚力乡村振兴发展打造坚实基础。以志愿服务活动和乡风文明建设为载体,加强路域环境、乡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常态长效开展亭子湖库区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生活垃圾污水和环境污染等专项治理,抓实环境保护工作。
3.聚焦群众需求,共创幸福美好“新生活”。统筹抓好就业、养老、医疗、教育等重大民生事项,兜牢民生底线,持续关爱社会困难群体,重点关注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返贫监测户等特殊群体,积极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小额意外保险征缴工作,不断提升参保率和续保率。持续开展多形式、多样化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明生活。不断推进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抓紧抓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4.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政府自身“新形象”。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将“公开、透明、参与、互动”的理念贯穿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过程,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常”“长”同行,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理念,按照以上率下、上行下效的思路,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890.7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5.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89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0.7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89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81万元,占63.97%;项目支出320.93万元,占36.0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890.7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5.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0.7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50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27万元、农林水支出485.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0.7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65.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50万元,占32.05%;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48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9万元,占6.16%;卫生健康支出17.97万元,占2.02%;城乡社区支出5.27万元,占0.59%;农林水支出485.95万元,占54.56%;住房保障支出40.18万元,占4.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80万元,主要用于镇村代表之家建设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2.12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人大会议相关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2.6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日常工作的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67.1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6.4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项目运转,包括老促会工作经费、妇女儿童工作经费、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社会治安、社会治理、小伙食补助等项目。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纪委工作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工作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9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宣传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74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党员教育培训费。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7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信访维稳工作。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征兵工作的相关经费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5年预算数为0.48万元,主要用于8个村(社区)的农村文化建设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3.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1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三支一扶养老保险。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5.27万元,主要用于垃圾清运及处置费。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89.6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等工资福利费用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2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99万元,主要用于对驻村工作队的帮扶保障经费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68.84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基本报酬、保险补助,村离职干部生活补助,基层组织经费及公共服务运行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0.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9.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69.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财政支出。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0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6万元,增长14.2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拟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8个,涉及预算890.7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500.74万元;运转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91.9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298.0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代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二、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与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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