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4-17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 字体: 分享到:

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事项。

(二)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1.着力强化党建引领。一是夯实思想政治根基,不断提高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利用我镇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因地制宜精心打造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教学平台,面向全镇党员干部开展形式多样、层次丰富、覆盖全面的全员轮训,全力推动新时期党员教育工作向更高水平、更高台阶迈进。二是筑牢基层战斗堡垒,持续增强党建效能。严格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落细落实落到位各项党建任务。严格规范“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机制,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三是锻造过硬的干部队伍,着力提升人才素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制度,积极开展干部素质提升行动,依托多层次、多形式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干事创业能力。在人才队伍上持续发力,注重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主动作为、积极担当,为推进公兴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2.全力谱写产业新篇。一是强化学习,提升能力。加强对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工作能力,积极推荐本地经营业主参与县农业农村局主办的各类培训,强化农业生产主体的生产经营能力。二是坚定目标,做大产业。积极与农业农村局沟通对接,争取产业资金,利用我镇高标准农田的平台,引进种植大户发展农业产业,树立农业旗帜。积极申报发展项目,完善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生产条件,同时培育生产经营主体,强化农业产业的发展力量,打造新型农业品牌。

3.聚力推进项目攻坚。2025年,我镇将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抓好全年工作重点和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县“全党抓经济、重点抓项目”工作要求,努力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促进我镇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

4.奋力促进乡村振兴。一是进一步常态化开展监测帮扶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求,以更扎实的工作态度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二是稳步推进特色产业规模化。主攻“品牌产业”“优势产业”“高效产业”,积极探索“以农促养”,以大户带头、企业带动、合股入社等方式,持续加大村集体养殖业、精品水果等培育力度,推进规模化特色种养殖繁荣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5.竭力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加强民政、残联、计生、优抚等部门业务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研究各项业务知识,灵活掌握各项惠民政策在救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意识和办事能力。二是继续强化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的制度建设,加强政策公示公开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真正实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三是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度,确保政策保障不漏一户一人,筑牢民生底线。

6.协力保障安全生产。一是加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口把关,深化整治。加大安检力度,专项督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等重点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排查治理隐患,完善隐患治理制度,严处落实不力者。二是大力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全镇各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更新台账,积极向上申请资金力争彻底整治。三是深化安全宣传教育。通过横幅、标语、广播、宣传车等形式,以“五进”方式宣传安全知识,利用高科技平台宣传法律法规和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群众参与度。四是强化村级网格员监管力度。明确属地职责,村级网格员要对辖区内各个领域的安全工作密切关注,及时上报各类非法行为和安全隐患,配合上级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7.努力抓好维稳。一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下一步法治工作开展成效,对各村级“两委”班子组织集中法治学习,并对学习成效作出心得汇报。同时每月组织对各镇村干部的同步法治月考,保障法治意识长效在线。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工作需要各部门协同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开展好社会治理工作。三是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化解、信访工作机制。主动去发现、解决群众的难题,同时对处理过的信访件、调处件做到不定时“回头看”,保障群众难题解决到位、服务到人,为党委政府决策执行铺平一条法治的康庄大道。

8.大力加强乡村建设。一是持续保持建筑安全、燃气等行业安全警钟长鸣的高压态势,不松懈地做好监管工作;二是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群众的人居环境;三是认真梳理排查安全隐患房屋,对符合相关政策的农户,纳入相应年度计划,确保不出现任何危房住人的现象。

9.蓄力构建文化矩阵。一是持续加强文化宣传。继续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对接联系,讲好公兴故事的同时,加大新媒体作品创作力度,提升网络传播效果。二是深化文化活动内涵。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策划举办更多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三是加强文物保护与管理。对文物进行挂牌保护,加强日常巡查和安全检查,加强文物普查工作,摸清家底,为文物保护提供有力支撑。四是规范文化执法与行业管理。加大市场文化执法力度,规范行业管理;同时,加强培训和服务水平提升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文化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2136.6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1.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缩减政府运行成本,人员调离,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2136.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X%;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6.6X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21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6.2万元,占63.94%;项目支出770.4万元,占36.0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136.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1.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缩减政府运行成本,人员调离,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6.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3.70万元、国防支出0.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45万元、农林水支出1330.41万元、房保障支出95.2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36.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9.9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缩减政府运行成本,人员调离,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3.70万元,占24.04%;国防支出0.50万元,占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8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87万元,占6.13%;卫生健康支出42.90万元,占2.01%;城乡社区支出21.45万元,占1%;农林水支出1330.41万元,占62.27%;房保障支出95.20万元,占4.4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0万元,占0.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办公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2.68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用餐及相关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3.3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86.8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工作、老促会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片区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9.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包括日常宣传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3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党组织活动,包括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等。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信访事务支出。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征兵工作相关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5年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村文化活动、设施、设备建设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6.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9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6.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6.2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21.45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10.39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1.81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1.31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626.90元,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95.2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0.5元,主要用于:乡镇应急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66.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6.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9.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9.9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2.1万元,下降7.03%。主要原因人员减员,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1个,涉及预算2136.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206.21万元;运转类项目24个,涉及预算190.7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739.6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五、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一、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乡村道路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