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现将我县2024年度承担县级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公示,名单所列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024年度承担县级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名单
企业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
法 人 姓 名 |
生产经营地址 |
四川剑阁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9151082320605045X5 |
张晓强 |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剑青路150号 |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
2025年4月1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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