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职能简介
1.根据中共中央21世纪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和县委的具体安排,有计划地轮(培)训正、副科级领导干部、科员、办事员、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领导干部,宣传理论骨干、农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县级机关和乡镇一般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提出使用建议。
2.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全县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为教学和党的建设、经济工作报务。
3.受县委委托举办领导干部研究班,研讨县委提出的重大理论和方针政策问题。
4.承办县委、县政府及省、市委党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2025年重点工作
1.聚焦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一是坚持“党校姓党”,自觉服从发展大局。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转化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找准党校工作与全县任务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在新征程上不断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二是坚持用学术讲政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根本要求,贯穿于一切办学活动的始终。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校思想引领作用,筑牢意识形态防线。
2.深化教学改革,增强培训实效。一是持续提升教学科研能力。通过系统培训、学术交流、集体备课、专题试讲等方式增强专业素养,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高层次科研学术活动,与省市党校、行业部门、乡镇基层等沟通搭建发展平台,提供参加培训、学术交流、挂职锻炼、深入基层的机会,以多种途径增强教师的实践能力;二是持续推进教学方式改革。坚持以学员为中心,不断创新教学方式,综合运用案例式、情景式、体验式、访谈式、沉浸式和短视频六种教学方式。开发线上学习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教学,为学员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学习方式。三是持续优化课程体系。根据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需求,结合剑阁实际,科学设置课程模块,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课程内容的时效性和前瞻性,确保课程内容紧跟时代步伐,满足干部成长需求。
3.加强科研攻关,提高咨政贡献。一是以“五好”创新工程为抓手。创新开展以“好教材、好课程、好案例、好课题、好文章”为主要内容的教学科研工作,力争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符合时代要求的高质量教材和课程、形成一批有深度、有见解的符合剑阁发展实际的研究成果。二是发挥好教研组集体攻关能力。优化设置三个教研组,围绕理论阐释、热点问题、中心任务三个科研重点,组织科研攻坚队伍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考察,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坚持“教学出题目,科研出成果,成果进课堂”,把课程建立在科研之上,把科研拓展到教学中,使课程开发与学科建设及科研方向紧密结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和政策建议,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4.坚守使命担当,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强化干部师资队伍建设。持续打好引才、育才、用才“组合拳”,不断锤炼干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教职工教学科研、学校管理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信念坚、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党校人才队伍。二是加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新校区建设,力争2025年建成投入使用。全面提升翠云廊、化林村、秀钟青岭村、大蜀道廉洁文化基地等现场教学基地建设规范化水平。三是规范乡镇党校建设。围绕阵地建设、师资队伍、经费保障等问题的解决,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全覆盖培训基层基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82.8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3.93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2025年收入预算48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8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2025年支出预算48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87万元,占71.01%;项目支出140万元,占28.9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82.8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3.93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8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11.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2.8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13.93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11.63万元,占85.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6万元,占7.16%;卫生健康支出11.49万元,占2.38%;住房保障支出25.2万元,占5.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411.63万元,主要用于:党校举办各类培训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3.5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97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2.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30.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03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费用支出。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9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队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170.9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32.9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13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为配合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项):指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