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职能简介
为全县青少年学生提供安全文明健康的校外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文学、艺术等文化教育活动,开办文化、艺体及各类兴趣培训班。培养各类艺术人才,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丰富新县城文化生活服务。
(二)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1.转变思路,突出培训重点。以前我们的主要精力在新、老县城的培训站点,特别是新县城宣传文化中心站点。现在我们回到了中心本部站点,为了给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中心加强了培训环境的改善,重视中国舞、拉丁舞、跆拳道、琵琶等培训,同时建立家长休息室、走廊图书角。剑阁县各中小学、青少年运动会的承办,普安小学分站点的开设,各大乡镇分站的开设,更好的服务于全县中小学生。
2.坚持校外教育工作理念,实现全年培训目标。活动中心坚持“彰显个性,体验成功,在活动中幸福成长”的办学理念,提出“活动是校外教育的生命线”目标,培养孩子的素质,让孩子们在活动中快乐幸福的成长。
3.强化过程管理,实现平安校外教育。过程细致管控是平安教育的根本保证。多年来,我们坚持要求中心职工在管理中必须把握活动前、活动中、活动后三个时段,实现与家长的无缝对接,每一次活动都要做到孩子们高兴而来、平安而归,对缺席迟到的孩子及时跟踪询问和记载。同时,也要求中心职工做好与家长、任课教师的沟通交流,发现孩子活动中有不适及时联系,及早预防,多为家长着想,让家长放心。为做好痕迹管理工作,秋季聘请了保安人员负责学员在结束培训时,签字离开工作。
4、加强乡村活动中心分站的建设,进一步实现城乡校外特长培训均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青少年活动中心为剑阁县教育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第二部分 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564.4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62 万元,主要原因是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564.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48万元,占29%;事业收入400万元,占7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564.4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522.41万元,占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0.37万元,占3%。卫生健康支出7.02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14.68万元,占2 %。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4.4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4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22.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4.4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62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22.41万元,占 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8万元,占12 %;卫生健康支出7.02万元,占4 %;住房保障支出14.68万元,占 8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64.4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9.5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项)2025年预算数为0.8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7.0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包括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4.6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4.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400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400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为保证附属幼儿园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