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推广应用交通行业发展新成果、新科技。
2、负责职责范围内全县公路附属设施及航道、港口、码头、客运站(场)等设施的建设、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道路(水路)客运、货运、运输服务业、交通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年审(车辆船舶)、驾驶员(汽车、船舶)培训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4、负责汽车维修、船舶建造和维修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5、负责道路水运行业运力运量统计、燃油补助发放、客渡船舶保险工作。
6、参与水上交通事故调查、船舶技术鉴定工作。
7、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1.目标绩效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安装公路安保护栏150公里,占比总工程量50%,交通警示标志标牌700余套,施划热熔标线21000余㎡。二是完成2024年“平安渡运”2艘客渡船新建和2处客运渡口改扩建及智慧监控安装建设任务,2025年“平安渡运”建设项目预计12月进入招标程序。三是2025年7个乡镇客运站改(扩)建项目,除公兴镇暂未获批复外,其余6个乡镇综合客运站改(扩)建工作,预计12月下旬竣工。四是完成广运集团剑阁公普安城区10辆公交车报废更新和相关运营手续办理工作。五是完成公路客货运输量总周转33914万吨/公里,同比增长4.7%,完成水运货运量44.03万吨、货运周转量1785.71万吨/公里。六是与47艘客货运输船舶签订“防跑船”承诺书47份,无“跑船”事件发生。七是客货运输船舶“船e行”下载使用率100%,实现了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和废弃油污回收、处置。
2.交通运输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组织水陆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二是举办“2025年剑阁县水上交通应急演练”活动,增强了部门之间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协作水平和水上交通应急处突能力。三是举办首届职工运动会,提升了单位凝聚力和职工团队协作能力。四是完成广运集团剑阁公司、恒利出租汽车公司和云南云煜剑阁分公司2024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五是完成春运旅客运输保障工作。六是完成中高考考生运输任务和春节、五一等重要节假日剑门关景区和翠云廊旅客运输服务保障工作。七是完成全县16艘348座公益性客渡船年度保险购置工作。八是5月开展船员、签单员、管船员水上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培训会议,指导47艘船舶完成单船防汛应急预案。九是配合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开展驾培学校专项整治。十是完成12家二类维修企业2024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考核达标率100%。十一是组织全县二类、三类综合小修企业集中开展环保专题培训,并完成101家维修企业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工作。
3.民生事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完成G108线1959+800m(柳垭)、G108线k1991+100(武连场岔路口)、G347线k2419+200(元山派出所)隐患整治任务。二是办理客货运输车辆年审、换发道路运输证和6艘客渡船年检换证。三是完成12328和县长信箱、市长信箱转办信访件,回访满意率达100%。
4.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以案促改”专题会。二是组织全体职工瞻仰了升钟起义剑阁死难烈士陵园,通过缅怀先烈,强化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三观”。三是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四是积极开展党员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发展预备党员1名。五是全脱产派驻驻村第一书记1名,每月定期开展挂联户走访慰问,及时掌握贫困户动态,因户施策制订帮扶措施计划。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交通运输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第二部分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529.9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08.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52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9.9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52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45万元,占72.55%;项目支出145.48万元,占27.4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29.9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08.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余。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9.9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47.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9.9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08.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2万元,占7.3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万元,占0.02%:卫生健康支出12.95万元,占2.44%;交通运输支出447.67万元,占84.47%;;住房保障支出29.12万元,占5.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5年预算数为40.2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5年预算数为12.9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公路运输管理(12项)2025年预算数为447.6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公路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5年预算数为29.1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4.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3.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0.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单位制定规章制度。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应急保障车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或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拟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交通运输综金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176.0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0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0.5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145.4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