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通〔2025〕43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开封镇高池村二组,马灯村五组、八组,作坊村三组;柳沟镇光华村一组、二组、四组、五组,团山村一组、二组、三组;武连镇三元村三组、四组,双坪村一组范围内,《拟征收范围土地情况明细表》(附后),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广元市剑阁县西庙风电项目建设用地,主要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组织开封镇、柳沟镇、武连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于2025年7月21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涉及的拟征收土地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中广核(剑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5年7月1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www.cnjg.gov.cn),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https://mh.icdnrsc.net/zd/zdplatform/)主动公开。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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