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林地调整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8-28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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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5〕86号

县林业局:

你局《关于审批〈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林地调整方案〉的请示》(剑林〔2025〕18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林地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请你局坚持《方案》的严肃性,及时将《方案》涉及内容纳入林草湿荒普查成果数据,严禁擅自修改方案,确需修改的要按程序报准后依法修编。

三、你局作为贯彻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完成好规划目标和任务。要协调有关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严格依据《方案》开展涉林工作,强化执行力,确保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此复。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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