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12-11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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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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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农业函〔2025〕225号

吴元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剑阁县突破性发展肉牛羊八条措施〉不到位的意见》(第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于8月6日,落实专人前往四川盛世华远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王河镇荣光村肉牛养殖场核实了相关情况,该场建成标准化肉牛养殖圈舍6000平方米,氨化池5口,约5000立方米,现存栏育肥牛197头、能繁母牛21头、犊牛12头。我局先后分两批按200元/平方米补贴圈舍6000平方米120万元;秸秆饲料收贮棚1000平方米10万元;牧草加工机械设备10台20万元;该场共计享受项目资金150万元。2024年,通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拟补贴该养殖场青贮池1500立方米22.5万元、机械设施5台套4.5万元,共计27万元,待项目验收后即可拨付项目资金。后期我局将按《剑阁县突破性发展肉牛羊八条措施》(剑农领〔2022〕1号)要求,根据产业发展和青贮池利用情况,适时纳入项目建设规划。

感谢您对畜牧产业发展的大力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肉牛羊产业的发展,共同推进我县肉牛羊产业突破性发展。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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