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对外公开
B类
剑水函〔2025〕80号
高安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群众饮水问题的建议》(第1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乡村振兴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来解决民生问题”建议
(一)我县十分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2024年和2025年,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移民后扶资金、民生水利基础设施改造资金和乡村水务建设资金共2500余万元,对公兴、白龙、香沉、樵店、羊岭、鹤龄6个乡镇25个村实施鹤龄水厂管网延伸和改造项目,利用鹤龄水厂水量足、水质好的优势,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解决民生问题。
(二)我县已经建立《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任务清单》,明年将继续推动鹤龄水厂覆盖范围内的村级管网延伸工程。
二、关于“剑阁县水发集团提出方案,一是争取资金改造、修复安全饮用水管网系统;二是配合发改局核定出公平合理饮用水价格”建议
(一)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农村供水设施维修养护工作,2024年至今,我局争取中省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资金568万元,集中采购了64万余米PE管道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管道维修养护。
(二)目前我县正在包装融资项目,其建设内容包括剑门关镇、姚家镇、白龙镇、公兴镇、开封镇、元山镇、武连镇、鹤龄镇、羊岭镇、杨村镇、东宝镇、店子镇、普安镇、义兴镇、高池镇、龙源镇、柳沟镇共17个乡镇农村供水设施的升级改造扩能,该项目实施后能有效解决各场镇管网老化问题。
(三)按照“整体降低、同网同价”的原则,我县于3月份启动水价改革工作。该项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水利、财政、人社及水发集团配合落实。全县水价改革方案于6月16日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全县供水价格已由最高至7元/方降至3.8元/方。改革涉及26个供水站调减,惠及人口约26万人,占总供水人口62.23%。其余低于3.8元/方的供区维持原价。由于全县水费收缴系统软件升级和农村集中供水覆盖村(社区)需全面开展户表基准水量清理核算原因,经水发集团申请,县发改局批准,新水价执行时间预计10月1日起执行。目前,全县水费收缴系统软件升级和户表清理核算工作正有序推进。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水利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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