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对外公开
A类
剑目中心函〔2025〕5号
王永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人大票决民生实事项目落实的建议》(第4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在民生项目实施与管理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一是项目筛选环节,上年度12月份开始,县级有关部门以社情民意为方向指引,严格按照年内可建成、资金有来源、惠及群众面广等为标准,结合全县拟建设重点项目和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初步谋划提出县级民生实事项目建议。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报请县人代会票选,确定当年度实施的民生项目8件。二是项目推进环节,对民生实事实行台账式管理,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牵头,坚持“月调度、月通报、月会商”,实时跟踪各项目推进情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效推进,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持续滞后的单位及时提醒敦促,必要时予以约谈,并将民生实事实施过程作为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重要参考,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全力抓好民生实事推进,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堵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县民生工作和人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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