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对外公开
A类
广剑法函〔2025〕21号
吴元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惩治老赖的建议》(第4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近年来,我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1至8月,执行收案2103件,同比增加386件,增长率为22.48%;执行结案1473件,执行到位2.09亿元。我院持续加大对存在恶意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失信惩戒,采取司法拘留、司法罚款等方式惩戒被执行人87人次,纳入失信人员名单227人次,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12件拒执犯罪线索,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人。
一、关于细化失信行为认定标准方面。我院一直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伪造证据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多种情形的,应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实际执行中,我们仔细审查每一个执行案件,从财产线索、履行态度、财产申报等多方面综合判断,不仅关注其表面申报财产情况,还深入调查其财产转移、隐匿的可能性,对于故意隐瞒、虚假申报等行为,一经查实,坚决认定为失信行为,防止债务人钻空子。对于一些模棱两可的情况,会通过合议庭讨论等方式审慎认定,确保失信行为认定准确无误。同时,我们也积极关注上级法院关于失信认定标准的最新规定和指导案例,不断完善执行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以适应复杂多变的执行案件情况。
二、关于增加刑事责任条款,加大惩戒力度方面。目前,对于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我院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以及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办理。同时,针对部分案件量刑较轻,威慑力不足的问题,我们会通过向立法机关、上级法院提出建议,争取在法律修订或司法解释中,适当提高老赖拒执犯罪的量刑标准,加大惩戒力度。在工作中,我院已与检察院、公安机关建立常态化的打击拒执联席会议机制,就拒执犯罪的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达成共识,形成打击合力。同时,我们将密切关注立法动态,对于法律修订或新出台的相关规定,及时学习并贯彻落实,以进一步加大对“老赖”的刑事惩戒力度。
三、关于创新执行方式,强化执行措施,加大财产查控力度,探索特殊财产权益执行方面。在执行方式上,目前四川全省已形成完整的“执行110体系”,我院“执行110”实行常态化备勤出警,近一年之内我院“执行110”出警186次,执结案件154件,执行到位金额374.28万元。出警次数全市第二,效果明显。在财产查控方面,我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一张网”系统,已实现了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保险、公积金等主要财产形式的快速查询和控制,极大地提高了查控效率,改变了以往主要依靠申请人自行查找财产线索的局面。加大对股权、股金、保险等特殊财产权益的执行方式。例如,在某执行案件中对于被执行人在企业中的股金,我们积极探索与相关企业和工商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冻结股权、强制转让等方式实现债权;对于保险,积极加强与各大保险公司沟通协调,了解保险产品的性质和执行可行性,部分案件中已尝试对被执行人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进行冻结和执行,通过合法途径对保单现金价值等进行执行。同时,我们还在不断拓展查控范围,探索对一些新兴财产形式的查控手段,如网络虚拟财产等进行执行。
四、关于加大联合信用惩戒,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方面。信用惩戒方面,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并将失信信息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等,使其在限制出行购票、融资贷款、行政审批、政府扶持等方面受到限制。例如,每季度末我院定期向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企业名单,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企业的联合惩戒。目前征兵、考编就业、职级晋升等方面均要通过我院进行失信信息查询。在联合协同方面与公安部门合作,借助公安的信息资源和执法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惩戒体系。
五、关于拓展曝光渠道,鼓励公众举报,设立悬赏奖励方面。我院一直鼓励公众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举报,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目前,我院每季度定期发布悬赏公告,公告中明确举报奖励办法、举报范围、奖励标准和发放程序等。曝光渠道拓展方面,除了传统的法院公告栏曝光方式外,我院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曝光,所有发布的悬赏信息均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定期发布,同时与本地融媒体中心合作同步转发,提升影响力。此外,还在人员密集场所、街道电子显示屏同步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扩大曝光范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惩治老赖的行动中来,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六、关于对主动履行者给予信用修复方面。对于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我院在信用修复方面严格依法采取修复措施。在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我院及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并向相关部门推送信用修复信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对于在一定期限内主动履行的老赖,给予更为优惠的信用修复政策。例如,对于主动履行且态度良好的被执行人,在其申请信用修复时,缩短审核时间,简化办理流程;对于部分情节较轻的失信行为,在其主动履行后,可不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以鼓励更多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七、关于运用信息手段,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精准执行方面。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一张网”办公办案平台已积极引入大数据、当事人画像等技术手段助力执行工作。通过对执行案件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和挖掘,为执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例如,除现有的查控系统之外利用大数据关联被执行人案件信息对案件执行情况进行预判,提高执行效率,提升执行工作的智能化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人民法院
2025年9月1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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