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对外公开
A类
剑卫函〔2025〕122号
王荣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案》(第5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反映问题的专项整改。收到建议后,县中医医院立即核实了反映的问题,目前,医院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相关科室医护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深刻反思,改进服务态度。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全院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培训,组织学习服务规范和沟通技巧。二是优化就诊流程,对医院的就诊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简化挂号、缴费、检查、取药等环节的手续,合理规划患者流动路线,避免患者在不同科室之间来回奔波。三是加强人员管理,强化医护人员的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岗位职责,确保医护人员按时到岗、在岗尽责。四是进一步完善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医院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卫健系统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窗口服务单位、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单位绩效、个人评优评先等挂钩,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踪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反馈进展。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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