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续期项目已经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批复内容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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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用地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临时用地用途 |
用地坐落 |
用地面积(坐落) |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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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自然资函〔2025〕649号 |
中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LJ10合同段临时用地(第二期) |
弃土场、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 |
武连镇寨桥村4组 |
6.0643公顷 |
2025年1月3日至2026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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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自然资函〔2025〕650号 |
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LJ4合同段临时用地(第二期) |
生活用房、施工便道、弃土场 |
剑门关镇张帽村1组、3组,茶坪村1组,高观社区4组,八里店村3组、2组,新龙村6组 |
9.1294公顷 |
2025年1月3日至2026年1月16日 |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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