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临时用地审批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31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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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续期项目已经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批复内容予以公示:

序号

许可证编号

用地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临时用地用途

用地坐落

用地面积(坐落)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1

广自然资函〔2025〕649号

中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LJ10合同段临时用地(第二期)

弃土场、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

武连镇寨桥村4组

6.0643公顷

2025年1月3日至2026年5月11日

2

广自然资函〔2025〕650号

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LJ4合同段临时用地(第二期)

生活用房、施工便道、弃土场

剑门关镇张帽村1组、3组,茶坪村1组,高观社区4组,八里店村3组、2组,新龙村6组

9.1294公顷

2025年1月3日至2026年1月16日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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