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办函〔2015〕14号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各部门
因县政府机构改革和县政府领导分工调整,县政府决定对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陈 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主任 刘 飞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 主 任 孙元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冯剑南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吴忠敏 市委驻剑阁县委副县级组织员
张 旭 县人武部副部长
卿尚云 县委编办主任
王锡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范祖波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三才 县总工会副主席
雍松涛 团县委书记
鄢家华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伍翠蓉 县教育局局长
王剑平 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王治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来平 县监察局局长
魏仲文 县民政局局长
孙正安 县司法局局长
何建明 县财政局局长
杨光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祚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怀军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晓明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孙 俊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军 县水务局局长
董勇朝 县农业局局长
何 峰 县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蒲剑秋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张永钦 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党组书记
母大明 县旅游局局长
王 龙 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郑从文 县粮食局局长
徐怀峰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云伟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唐守忠 县农机局局长
梁彦明 县供销合作联社主任
罗国春 县国资局局长
刘三永 县法制办主任
王顺太 县应急办主任
杨小虎 县气象局局长
赵新强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罗 伟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林毛争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张德君 县路政所所长
蒲 涛 县运管所所长
袁迎春 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姜 平 中国人民银行剑阁支行行长
李家明 县供电公司经理
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局长冯剑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安监局副局长王廷革担任;副主任由县安监局副局长母从新、县安监局纪检组长郑晓菊担任。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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