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05-31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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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编办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部门“三定”规定,指导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呈报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县直机关和县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审批。

4.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县委机关、县人民团体机关、乡镇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部门之间及县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县级部门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6.监督管理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7.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8.指导和监督管理县级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负责县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培训;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咨询和网上登记等工作。

9.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

10.负责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督导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等相关工作。

11.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

12.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

13.完成县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委编办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党的机关、政治机关意识,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领导班子带头示范学、支部交流讨论学、干部积极主动自学相结合,准确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历史方位、总体目标、根本任务、基本布局和重要原则。积极参与全市系统大宣讲、大轮训和大讲堂,推动新时代新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三是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全县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紧扣县委“四大战略目标”,在治蜀兴川剑阁实践再上新台阶中展现新机构新班子的新作为,在实践中检验、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跟踪了解已印发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落实情况,适时优化完善。完成涉及部门垂管系统和派出机构设置。按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做好跨军地改革和相关群团机关改革。全面落实“四个统一设置”。组织开展机构改革调研评估和检查总结。扎实做好机构改革“下半篇文章”,督促县级部门抓好“三定”规定的分解细化和组织实施,既有“物理变化”,又有“化学反应”,使机构运转更加高效,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深化产业园区机构设置激励机制,推行以省级园区管理机构为主体的“一区多园”式机构整合和统一规范管理,完善产业园区机构设置激励指标体系,并拓展到旅游景区和农业园区。

四是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督导调研和暗访通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理顺审批监管和服务履职关系,规范行政审批局运行。

五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面实施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相关执法机构和执法职责,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推进精简和规范行政处罚事项,有序整合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相应划转执法人员及其编制并锁定编制底数。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确需单独设置的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一个部门原则上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对分散在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责进行整合。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一级执法的原则,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合理划分各级执法权限。

六是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完成机构改革后相应划转行政权力事项工作。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提高清单实用性、便民性,促进清单网上规范运行。根据省级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情况,动态调整全县责任清单。

七是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深化和扩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在试点镇(普安镇)全面推动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机制优服务”,建好简约高效便民的基层管理体制示范区。

八是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加大“小、散、弱”事业单位撤并力度,探索推进职能相近事业单位机构整合。做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后续相关工作,采取转企、撤销、剥离经营职能后与其他单位整合等方式加快推进改革,确保按照中央明确的时间节点完成改革任务。

九是加强理论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领域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具体任务,积极开展重点课题攻关,将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具体的政策和工作举措。适时开展研究成果评比。持续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完善机构编制审批规则,探索研究事前评估和执行评估并行制度。探索“互联网+机构编制”新模式,加快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信息平台。加强机构编制统计分析和统计成果应用。继续做好政务和公益机构中文域名注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标识管理和全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相关工作。

十是全面加强机构编制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机构编制思想工作中“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机构编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及时有效开展机构编制热点敏感问题舆论引导。做实内宣、扩大外宣,推进传统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

十一是持续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按县委要求,聚焦突出问题,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认真自查自纠,严格查处问责,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强化纪律执行,时刻警醒干部职工杜绝“机构编制部门不会出事”的麻痹思想。深入开展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反思警示教育,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支持配合驻部纪检监察组做好工作。

十二是切实担当脱贫攻坚政治任务。落实精准扶贫联系帮扶工作责任,突出党建扶贫、产业扶贫,调整优化帮扶力量,做深做细帮扶措施。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社情民意信息员、脱贫攻坚服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确保顺利通过“摘帽”验收检查。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编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编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或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编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1741123.00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0228.00元,主要原因是党政群机构改革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编办2019年收入预算1741123.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1123.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编办2019年支出预算174112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06123.00元,占92.25%;项目支出135000.00元,占7.7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41123.00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0228.00元,主要原因是党政群机构改革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1123.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2194.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802.00元、卫生健康支出68926.00元、农林水支出5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61201.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编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41123.00元,比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0228.00元,主要原因是党政群机构改革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1123.00元,占100%;行政运行支出1292194.00元,占74.22%;农林水支出5000.00元,占0.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802.00元,占10.56%;卫生健康支出68926.00元,占3.96%;住房保障支出61201.00元,占3.52%;专项业务支出130000.00元,占7.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292194.00元,主要用于:办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30000.00元,主要用于:普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县党政群机构改革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183802.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68926.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61201.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06123.00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0303.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3582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500.00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5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县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5820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1881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委编办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县委编办共有车辆1辆(待报废),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

则,2019年县委编办20000.00元以上的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扶贫支出,用于脱贫攻坚。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委编办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剑阁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编办: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附表.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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