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具体工作要求,5月10日下午,四川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余越峰带队对剑阁县环保局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行了调研。
余处长一行首先对环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公示情况进行了查阅,了解了一体化平台、移动执法终端、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平台使用情况以及2018年环保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听取了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对执法工作的汇报,同时余处长还仔细询问了目前剑阁环保执法工作中存在哪些困难、执法环境是否良好、硬件设施建设是否齐备等。余处长要求,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我们作为基层环保执法部门,一是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二是要加强执法硬件设施建设,保障执法效率和质量;三是要加大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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