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中心属事业全额一级预算单位。总编制4名,其中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2名,控制编1名。另,临聘保安服务人员1人,民政、残联、工会、团委、妇联、教育、卫生、就业、住建、司法等窗口工作人员10人。固定资产总额5.24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宣传惠民帮扶和社会救助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宣传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十大”救助制度。
(二)组织协调、统筹指导全县惠民帮扶和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培训,按照县惠民帮扶中心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每月召开一次窗口单位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三)协调入住窗口单位及相关部门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民生工作的政策法规。积极统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完善“一门受理、协调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帮扶救助无盲区、无空位。
(四)全面落实全县困难群众“十大”救助制度。及时解决癌症患者、重度残疾人、流浪乞讨、来访求助等群众临时生产生活困难,有效缓解其家庭经济压力。
(五)承担县惠民帮扶中心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9.0687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7.0197万元增加4.36%;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9.0687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7.0197万元增加4.36%。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9.86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5.9230万元,公用支出3.6457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9.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预算0万元无增加。
惠民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样表.xls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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