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10-28    浏览量:3179次    来源: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及政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工作,着力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二、负责全县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编制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租金的收缴与管理监督工作。
    四、负责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资产管理及房屋维护、维修工作。以市场化的方式选择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维修企业。
    五、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六、受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委托,承担全县城镇危房鉴定管理和白蚁防治工作。

七、承担县住房公积金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8年度上级部门下达我中心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棚户区改造100套,租赁补贴发放1700户,公租房分配1007户。棚户区改造开工率100%,租赁补贴发放率和公租房分配率均为100%。

二、构设置

住保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959.6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0.48万元,降低2.23%。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减少。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95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1.88万元,占8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7.77万元,占10.8%;。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95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8万元,占3.4%;项目支出3826.77万元,占9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59.6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0.48万元,下降2.23%。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减少。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1.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1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01.75万元,增长16.56%。主要变动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拨付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1.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3万元,占0.49%;医疗卫生支出7.18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284.71万元,占93%城乡社区(类)支出650.43万元,占18.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531.88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1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会支出(类)运行(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50.4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284.71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31.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2万元,减少54.55%。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局检查棚改项目4次共计消费1200元、省厅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2次,共计消费8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27.7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较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较好。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沙溪组团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沙溪组团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 沙溪组团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00万元,执行数为27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该棚改项目顺利实施(按照项目总体目标简要描述项目成效),暂未发现任何问题。

2. 沙溪组团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79万元,执行数为525万元,完成预算的7.32%。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按照项目总体目标顺利进行,暂未发现任何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保障性住房维修费

预算单位

住保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0

执行数:

120

其中-财政拨款:

120

其中-财政拨款:

12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全县十三个公租房小区功能完善、运行安全。

保障全县十三个公租房小区功能完善、运行安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下寺、普安共十三个保障性住房小区。

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通过招标确立维修单位,对电梯、供电、供水系统进行维护维修,以及对小区内公共设施进行维护。验收合格率100%

通过招标确立维修单位,对电梯、供电、供水系统进行维护维修,以及对小区内公共设施进行维护。

通过招标确立维修单位,对电梯、供电、供水系统进行维护维修,以及对小区内公共设施进行维护。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大大提升了社会效益,提升了居住环境,改善了城市环境。

提升城市品味

提升城市品味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住保中心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住保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住保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住保中心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城乡社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及规范的指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住保中心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住房保障中心内设综合股、棚改办、发展股。

(二)机构职能。

一、负责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及政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工作,着力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二、负责全县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编制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租金的收缴与管理监督工作。
    四、负责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资产管理及房屋维护、维修工作。以市场化的方式选择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维修企业。
    五、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六、受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委托,承担全县城镇危房鉴定管理和白蚁防治工作。

七、承担县住房公积金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人员概况。

截至目前共有职工13人,临聘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95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1.88万元,占8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7.77万元,占10.8%;。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95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8万元,占3.4%;项目支出3826.77万元,占96.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95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1.88万元,占8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7.77万元,占10.8%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12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费,其中维修费100万元,管理费20万元。保障全县十三个公租房小区功能完善、运行安全。大大提升了城市品位和社会效益。

(三)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自评得分99分,

(二)存在问题:人员不足,管理难度大。

(三)改进建议:增加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附件2

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维修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选取一个公租房小区为考核对象,评价指标为百分制,逐一打分。评价方法为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进入该小区考核,根据提供的维修清单及财务资料进行检查,对入住的居民进行满意度调查。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未发现任何问题,评价得分99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费开展绩效评价是有必要性的,也是有可行性的,因为事关民生问题,就没有小问题。关注民生才能得到民意,尤其评价的是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更值得关注。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为100万的维修费和20万的管理费,分配具有科学性,由于现在都是高层建筑,维修维护成本高,如果不加大力度支持,高层建筑很容易发生危险。入住人员增多,也加剧了公共基础设施的损坏。

3、项目绩效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维修费保障的是全县13个小区,其中一半为高层建筑,技术门槛高,所以必须通过招标确立施工单位,并且在项目实施工程中实施跟进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方法,防微杜渐,保障顺利实施。该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群众满意度极高。

四、 存在主要问题

随着时间的流逝以及入住群体的增多,很多小区的房屋都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墙体、厕所漏水,影响入住群众的生活,需要上级部门加大支持力度。

五、 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根据当年公租房收入按比例安排预算维修费。

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出总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本级).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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