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剑阁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0-08-28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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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剑阁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职能简介

1、拟订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日常监督检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理论研究、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指导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组织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和推广。

5、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明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剑阁特色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性文化建设。

6、将农民夜校统筹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统筹组织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

7、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县级新闻单位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新闻宣传活动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8、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推动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组织指导重大对外宣传活动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9、负责人权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及民族地区、反邪教等方面的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10、统筹协调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网络安全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负责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及其监督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统筹推动网络阵地建设,依法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和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功能业务的审批及日常监管,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基础管理工作。

11、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论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2、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和乡镇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定我县重大问题宣传口径。

13、对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统筹县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组织研究县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重大政策,会同有关单位负责相关工作开展。

14、负责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和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等。负责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志书的出版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和县外新闻媒体来剑采访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新闻记者证管理工作。

15、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和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和参与重大电影活动和电影对外合作交流等。

16、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7、归口领导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等宣传思想文化和旅游单位。

18、负责全县地方志行政管理职责。

19、承担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县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县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等日常工作。

2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肩负“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坚持突出主线、守正创新、敢于斗争、着眼长远工作原则,着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着力推动主流思想舆论做大做强、着力推动精准疫情防控引导达心见行、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化实化、着力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出新出彩、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相融相促,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实现从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县域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新高地提供强有力的思想舆论文化支持。

1、坚定不移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坚持不懈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首要政治任务,扎实推动入脑入心、落地生根。深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宣传宣讲。进一步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履行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中心组学习落地落实。修订《党委中心组学习测评细则》。办好蜀道文化大讲堂。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四川省党委(党组)中心组网络学习平台。做好重点理论读物发行使用工作。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深化开展脱贫攻坚、东西部扶贫协作等理论研究研讨,形成理论成果。加强哲学和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推动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精心做好剑阁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筹备工作。

2、大力营造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浓厚氛围

精心组织开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深度报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历程、伟大成就、伟大经验。全力配合做好“追随习近平总书记扶贫路”调研采访活动。邀请中央、省级媒体来剑集中采访报道“决战脱贫攻坚剑阁故事”,集中推出剑阁的经验和成效。开展网上成就宣传,全面展示我县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开展“决胜小康·奋斗有我”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创作脱贫攻坚文艺精品,拍摄剑阁脱贫攻坚纪录片,积极参与“小康生活·我的脱贫故事”等短视频大赛。开展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学习宣传,举办巡回报告会和百姓故事汇。开展“小康社会美好生活”主题外宣活动,积极参与“追寻美好生活”全球图片巡展。拍摄一部反映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专题片。

深入宣传阐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乡村振兴、项目投资、产业振兴、生态文明、城乡基层治理、对外开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主题开展宣传报道。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规范和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建好管好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积极推动媒体改革创新,加快融合发展。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维护文化安全制度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巡察、督查工作,持续做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定期分析研判、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深化意识形态工作提示预警机制建设,逐步开展意识形态城市示范小区建设。加强舆情信息工作,做好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加强涉疆、涉藏、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感党恩、爱祖国、守法治、奔小康”宣传教育,防止有害信息回流倒灌。严格落实新闻舆论监督十条措施,加强新闻媒体及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对文化出版、网络传播平台、广播影视和课堂、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工作,扎实开展五大专项行

动。做好老放映员等信访稳控工作。

4、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以立为本、重在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组织开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抗美援朝入朝作战70周年等纪念活动。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实化。常态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广元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认真落实《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完善志愿服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员志愿服务、青年志愿服务、职工志愿服务、巾帼志愿服务以及社会志愿服务力量统筹,广泛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启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开展“文明实践走进千家万户”志愿服务行动。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推进“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组织“青春告白祖国”“中国梦.劳动美”“弘扬英雄精神·争做时代新人”等主题活动。建好管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成果展演。认真落实《党政宣传标语设置管理办法》,深化和完善公益广告标语规范管理制度。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用好四川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信息管理平台,打造“互联网+”精神文明创建信息管理系统。以新一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评选表彰为契机,不断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到50%。推进新媒体领域文明单位创建试点。实施“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风尚行动,参与文明旅游示范区和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推动文明新风积分管理机制实现全面覆盖。进一步壮大知客宣讲队伍,探索建立知客专业培训、星级评定、动态管理等制度。组织参加第四届“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模范人物评选活动。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一约四会”。

5、深化拓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

深入推进蜀道遗址保护利用、红色文化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传统节日振兴等重点工程。协助做好蜀道申遗工作。推动大蜀道博物馆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创建传统医药、传统武术、传统音乐、传统工艺等一批传习基地。深化教育普及,实施青少年中华文化基因传承工程、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示范基地创建行动、青少年“能文能武”培养计划,开设书法、武术等必修课,开展经典诵读书写、传统礼仪和技艺传习等,开展“春节、元宵、端午、中秋、重阳”五大节日品牌示范活动。

6、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积极参与广元市“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编制,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贡献剑阁力量。大力提升“天险雄关剑门蜀道”文旅品牌吸引力。加快推动华侨城剑门关旅游区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文化旅游与康养、科技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培育一批省级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开展文化产业发展绩效评估工作,积极申报2020年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积极参加第十届大蜀道文化旅游节、四川省第十一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冬季)、广元女儿节等重大节会活动,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参加文旅特色小镇、四川省文化旅游优秀龙头企业评选工作。全面做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7、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实施县级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千村文化扶贫”“乡村文化振兴”专项行动,全面完成文化扶贫专项目标任务。完善农村应急广播体系。推进乡镇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试点工程,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深化图书馆、文化馆效能提升行动,推动错时延时开放服务。积极开展“百场戏剧进校园”“千场文艺下基层”等文化惠民工程。开展“书香剑阁·全民阅读”活动,组织实施2020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和农家书屋改革创新工作,实施好公共阅报栏建设项目。

加强作品著作权管理和登记,开展“版权社会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工作。持续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强化行政审批,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8、大力繁荣文艺创作生产

推进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工程,制定《剑阁县2020年度优秀精神产品创作生产要点》,实施优秀文艺作品扶持计划。推进“文艺精品打造、美术创作收藏、文学创作出版、网络文艺生产”四大工程。开展脱贫奔康、剑阁战“疫”等主题文艺作品创作,推出一批具有强烈时代气息、浓郁地方特色、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积极配合做好《中国作家》剑门关文学奖、年度优秀精神文化产品评选。深化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结对子·种文化”“到人民中去”等主题文艺惠民活动,举办“向祖国汇报”--脱贫攻坚大型文艺特别节目。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繁荣加快发展。进一步强化城市固定电影放映和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市场监管,完善县级有关部门组织观看影片放映的审核制度。加强电影、出版行业协会和乡镇影院建设。

持续强化出版物市场监管,集中整治各类书刊、音像制品销售网点、教材教辅发行市场。强化内部资料和书、报、刊管理。规范印刷企业经营行为,推进印刷业绿色发展,成立剑阁县印刷行业协会。协调重点出版工程和古籍整理的规划实施,指导监督期刊图书音像电子数字出版活动。

9、持续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召开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编制“十四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及各领域专项规划。健全网络应急指挥体系,开展网络生态治理系列专项行动,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定剑阁县关于加快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开展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加强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管控,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推动网信体系建设,把县融媒体中心作为网信工作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协调抓好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互联网+”。实施网络扶贫计划,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加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体系建设,建立网络举报绿色通道。加强舆情管控和舆论引导,加强网络评论队伍建设和网络社会组织建设,搭建网络人士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争做好网民活动。

10、积极推动文化走出去

全面落实全省“1366”外宣工作思路和要求,深入挖掘梳理我市相对应的“六大资源”,积极争取更多内容纳入四川外宣“六大资源”系列丛书。制定全县对外宣传规划,推出具有剑阁文化特色的外宣品,加快推进外宣资源转化利用。加强城市名片推介。积极融入全省对外宣传布局,参与全国全省全市品牌外宣活动。积极参与三国蜀道文化和非遗传统文化赴海外交流、俄罗斯广元展览馆布展、友好城市文化交流等文化走出去活动。健全完善推动文化走出去工作机制。

11、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持续做好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解读,深入报道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进一步唱响经济光明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预期。加强对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抓好《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制宣传,教育人们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健康生活方式,强化尊重自然、保护动物的生态文明意识。加强心理健康宣传,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全面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精准落实防控措施,有序推进旅游景区、文化场所、印刷行业等开放和复工复产。

12、提高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创新年”“法治建设加强年”活动。深化增强“四力”教育实践工作,持续推进宣传思想文化系统调查研究。加强县委宣传部机关党的建设,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大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选任、培养、储备力度,加强基层宣传工作力量。建立县内宣传文化单位重要岗位和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干部管理制度规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党的宣传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县委“十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乡镇宣传委员队伍建设等重点培训。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总编制39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22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37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参公人员9人,事业人员12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2人。固定资产总额21.895965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部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我部2020年收支总预算8147231.71,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97409.71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后人员增加及上年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部2020年收入预算8147231.71元,其中:上年结转1383913.85元,占16.9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63317.86元,占83.0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部2020年支出预算8147231.71元,其中:基本支出4685736.63元,占57.51%;项目支出3461495.08元,占42.4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47231.71,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97409.71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后人员增加和上年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63317.86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3913.85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63256.58元、科学技术支出569288.29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847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674.56元、卫生健康支出209837.28元、住房保障支出185475元、农林水支出15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63317.86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813495.86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后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44042.73,占79.02%;科学技术支出569288.29元,占8.4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00元,0.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674.56元,占6.21%;卫生健康支出209837.28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185475元,占2.74%;农林水支出15000元,占0.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236676.15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576000元,主要用于:文联工作经费、县委中心组学习费、第四届作代会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105766.5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425600元,主要用于:对外宣传费、剑门关文学奖党报政府采购费等

5.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519288.29元,主要用于:县志办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0000元,主要用于:县志办地方志编撰。

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县志办地方志地情档案资料的整理、归类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扫黄打非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19674.56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47769.44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62067.8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000元,主要用于:机关脱贫攻坚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85475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76717.86元,其中:人员经费4248257.8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28459.9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1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1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我部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2.92%。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车改革后,我部已经没有公务用车,故我部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部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我部机关运行经费为428459.99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2103.99元,主要是机改单位合并后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我部2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指:反映用于社会科学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国社科院研究生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新闻出版电影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县委宣传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公开表_(105101) 剑阁县委宣传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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