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市场主体 | 联合部门 | 检查结果 | 处理意见 |
1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剑阁县供电分公司 |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领导、安全管理机构、供电所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变电站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未明确隐患排查频次; 2. 剑门供电所门口配电台区无警示标识、志公村支线23#杆无警示标识且10kv导线A相对树木风偏水平距离不足5米; 3. 白龙供电所场门口配电台区警示标识和反光条不全,油房三组支线1号杆10kv导线A相对树木风偏水平距离不足5米、配电台区柜门孔洞未封堵、一边导电线弧垂较大并下垂严重; 4.110kv剑阁变电站未开展本年度应急演练。 | 责令限期整改 |
2 | 广元利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剑阁分公司 |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 1.广元市剑阁县白龙镇大垭村农网改造工程在1号电杆处作业时未设置警示标识牌。 | 责令现场立即整改 |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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