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看守所是国家的刑事羁押机关,羁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法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证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管理教育,保障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将罪犯送交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为进一步加强监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监所管理水平,确保监所安全稳定,按照《看守所执法细则》的规定,结合盈江看守所实际,特制定《看守所岗位职责》。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公安监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市局党委“135”战略为中心,以深入推进“五个最强”建设为抓手,按照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和公安部监管局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这条主线和“压事故、降死亡、保安全”工作目标,坚持“确保安全、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强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全力打造“忠诚、平安、法治、文明、智慧、有为”监管,以全省监所安全文明有为的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坚守底线,全力确保监所安全
1、深入开展公安监所安全“铁桶工程”建设。按照《四川省监管场所安全“铁桶工程”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内外兼修、软硬并举,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安全体系,全面提升监所安全防范能力。
2、认真落实监所勤务模式报备制度。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细化看守所勤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我所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科学的勤务模式,明确岗位划分及各岗位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3、开展监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6月底前全面完成监所悬挂点隐患整治和伙房整治回头看。
5、进一步加强与武警部队的协作配合。坚持“一家人、一条心、一个目标、共同责任”的原则,从更高层面加强与武警部队的协作配合。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看守所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看守所监门管控验证、派兵执行押解和联席会议、联合演练、联检联评等机制,切实深化两警“三共”建设。
6、严格落实被监管人员一日生活制度。严格执行本地统一的监管人员一日生活制度以教育转化为中心内容,合理安排每日作息时间,丰富每日生活内容,进一步规范监督室秩序。
7、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深入推进管教民警直接管理监室,三人互助组、群进群出、被监管人员夜间值班、中门管理、出所就医、监室日志等管理措施的落实,向“零事故”目标全面迈进。
强化保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8、强化被监管人员生活保障。看守所必须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保障的通知》(川财行[2016]270号)文件要求,全面按照文件中划定的标准进行保障。严格落实公安部《看守所伙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
9、强化监所医疗保障。推动医管协调运作机制到位,积极协调医疗卫生管理机构对监所医疗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畅通被监管人员就医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监所医疗卫生工作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主动担当,积极服务公安中心工作和社会稳定大局
10、充分发挥监所“特殊学校”作用。探索新形势下德育感化和法治教育新举措,拓展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切实保证教育的思想性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广辟渠道,供助社会组织、专职社工、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扎实有效地开展教育感化工作,为被监管人员重新回归、融入社会、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奠定基础。
11、全力服务专项斗争。紧紧围绕扫黑除恶、禁毒专项行动和敏感期维稳等公安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公安整体和治安大局,对扫黑除恶案件嫌疑人一律收押,配合禁毒斗争做好应收尽收。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机制,防范安全风险,同时严格队伍教育管理,严防民警违法违纪,确保重要嫌疑人监管的绝对安全,全力服务公安中心大局。
打牢根基,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12、严格民警管理。坚持从严治警,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以落实“六个一”制度为抓手,严格执行省厅《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锻造讲政治、讲规矩、讲担当、讲自觉的公安监管队伍。加强对辅警和工勤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其职责范围,坚决杜绝其违规从事执法活动引发监所事故和舆情炒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看守所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工勤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369.831325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四川剑阁县看守所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看守所收支总预算421.837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看守所2019年收入预算421.8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1.837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看守所2019年支出预算421.8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1575万元,占82.8%,项目支出72.68万元,占17.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19年财政拨款421.8375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增加57.5514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调资需求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1.837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71.11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3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7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看守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1.8375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增加57.5514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调资需求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71.1154万元、占87.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376万元、占7.22%,卫生健康支出11.4141万元、占2.71%,住房保障支出8.8704万元,占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98.4354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看守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72.68万元,主要是用于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及日常用品、衣被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0.437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1.41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8.87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础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19年公共安全基本支出349.15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9.49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9.66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气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迎接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有车2辆,其中:执法用车1辆、囚车1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
剑阁县看守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无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剑阁县看守所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9.665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1115万元,减少6.4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看守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剑阁县看守所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用车1辆,囚车1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剑阁县看守所2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
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县看守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剑阁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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