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将乡镇基本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第1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城镇化不断深入,乡镇场镇聚集的人口增多,必然会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污水等。因此,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其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县财政逐年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投入。2017年我县按照中心镇10万元、一般镇5万元、乡3万元的标准预算垃圾清运及处置费。由于我县财力有限,当前“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脱贫攻坚投入保障压力巨大。随着我县财力的不断增强,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采取更加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法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剑阁县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