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记者从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目前我省已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进行了任务分解,初步将督察反馈意见分解为4大类13个方面问题共89项整改任务,并一一落实了整改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这意味着,我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框架搭建已初步完成。
2017年12月22日,在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四川省反馈督察情况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当日下午即安排部署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问题整改工作。上周,我省印发《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快细化分解整改方案,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各地各部门根据相关问题整改任务,已初步梳理制定了本地、本部门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并提交至省环保督察办。省环保督察办根据各地各部门提供的相关问题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时限等基础信息,汇总形成了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任务清单初稿。
“还在不断与各地各部门反复沟通,进一步细化完善整改方案。”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整改方案要始终围绕“整改目标明确可达、整改措施科学可行、整改责任落地落实、整改时限合理合规”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
“目前整改方案初稿1.17万字,任务清单4.46万字,共110多页。”上述负责人表示,在整改方案及任务清单基本成型后,将与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环境保护部西南督察局沟通对接,再进一步修改完善整改方案,然后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在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四川省反馈督察情况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
“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将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记者 殷鹏)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