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高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政策,构建和谐发展大环境》(第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非贫困村、非贫困户政策投入力度
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要求,要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要求,结合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针对非贫困村、非贫困户目前已出台有部分政策,如:涉及交通的村组道路,水务的小农水、安全饮水,美丽幸福新村、易地搬迁的同步搬迁、土地整理、一事一议项目、产业发展等方面政策。
二、加大群众教育培训力度
2017年,我县根据省市扶贫专项2017年工作计划,增加了《剑阁县三项教育扶贫专项2017年工作计划》,着力在全县开展政策法治、感恩奋进、文明新风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教育活动。通过加强政策法治、感恩奋进和文明新风教育,引导全县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法纪观念、增强感恩意识、提升文明素养,激发脱贫奔康内生动力,推动形成遵纪守法、感恩自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社会风气,为实现同步全面小康、建设“美丽剑阁、幸福家园”提供有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法治保障。县级相关部门为牵头部门,各乡镇为责任单位,“三项教育”活动自2017年3月开始,2017年12月结束,分宣传动员阶段、实施活动阶段、考核检查阶段三个阶段实施。通过政策法治教育活动,引导全县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牢固树立政策理念和法制观念,做到遵法守纪、学法用法。通过感恩奋进教育活动,引导全县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知恩、感恩、报恩的意识。通过文明新风教育活动,引导全县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的观念,乡风民俗更加和谐淳朴,村容村貌得到美化,农村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最后,感谢你们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多提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
201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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