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汉阳中学校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汉阳初级中学校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是:实施中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剑阁县汉阳初级中学校2019年重点工作
1.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2.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按质按量完成各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探索特色学校建设,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整体实力,确保学校可持续发展。
4.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认真学习和落实有关义务教育的政策法规。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汉阳初级中学校总编制38名,其中事业编制38名。在职人员总数36人,事业人员36人,退休人员7人。固定资产总额1303.3367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汉阳初级中学校是一个全额事业单位,没有下属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汉阳初级中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汉阳初级中学校2019年收支总预算4872560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4147160元增加725400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和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汉阳初级中学校,2019年收入预算4872560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7256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汉阳初级中学校,2019年支出预算4872560元,其中:基本支出4872560元,占100%,无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初级中学校,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72560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25400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学生人数增加而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72560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89611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113元、卫生健康支出212377元、住房保障支出202951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汉阳初级中学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7256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725400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和学生人数增加而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896119元,占79.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113元,占11.52%;卫生健康支出212377元,占4.35%;住房保障支出202951元,占4.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3896119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遗属人员生活补助、专项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2.社会保障局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6111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包括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1237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0295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初级中学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72560元,其中:人员经费457524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9732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初级中学校,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5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5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汉阳初级中学校,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按规定开展日常公业务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未预算,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初级中学校,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初级中学校,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剑阁县汉阳初级中学校无下属机构,因此2019年没有机关运行缴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汉阳初级中学校,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剑阁县汉阳初级中学校没有公务用车,也没有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初中教育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