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2013年剑阁县财政预算报告和财政预算表
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现将剑阁县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剑阁县2013年财政预算表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1、剑阁县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剑阁县2013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表
3、剑阁县2013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于剑阁县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3年3月13日
在剑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剑阁县财政局局长 何建明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剑阁县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县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深入实施“两化”互动和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全县经济社会保持了稳定发展势头,为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奠定了良好基础。全县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27800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及收支情况变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通过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调整为29500万元。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0392万元,比上年增加3678万元,增长13.7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3474万元,为调整预算23211万元的101.13%,比上年增加1280万元,增长5.77%;非税收入完成6918万元,为调整预算6289万元的110.00%,比上年增加2398万元,增长53.05%。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125989万元、上解支出为231万元。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通过,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206465万元。
在预算调整后,财力发生了几项变动:一是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收892万元;二是返还性收入增加98万元;三是中央、省、市财政增加我县一般性转移补助9034万元;四是调入资金677万元;五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7608万元;全县公共财政支出总量为225005万元。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24180万元,比上年增加17715万元,增长8.58%;上解省级支出为822万元;调出资金3万元。全年算总账收支平衡。
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事业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为9050万元,由于全县加大土地收储出让力度,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通过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为10349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0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274万元;上年结余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调入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26286万元。全县基金支出完成26286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贯彻《监督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况
1、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为30392万元;返还性收入53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311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1696万元;转贷政府债券收入35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56万元;调入资金677万元。全年公共财政收入总量为225005万元。减去当年地方公共财政支出224180万元;上解省级支出822万元;调出资金3万元。当年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2、法定支出保障情况。
全县农林水事务支出39782万元,增长26%;教育支出60981万元,增长86.07%(主要是教育退休费统计口径发生变化),顺利完成省下达的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27.2%的目标考核任务;科学技术支出282万元,剔除上级专项不可比因素,增长18.18%。三项法定支出均高于全县财政经常性收入8.8%的增幅。
3、地方公共财政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超收892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农村公益性“一事一议”地方配套400万元,小农水地方配套413万元,教育79万元。
4、人大审查决议的执行情况。
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审查财政预算、预算执行及预算调整、财政决算报告时,就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财政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切实加以改进。
以上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均为2012年12月31日决算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并与省财政办理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关于2012年的财政工作
2012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突出的收支矛盾,财政部门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协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部署,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管理,财政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大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着力培植后续财源
科学安排各类政府性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财政撬动金融、金融扶持经济的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县财政筹集资金2.7亿元,支持剑门新区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资金566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000万元),推进下普快速通道前期建设;安排资金4200万元,加大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投入;安排资金9162万元,支持交通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资金5095万元,保障剑门关景区后续开发和翠云廊景区建设;安排资金2250万元,支持优质烤烟基地、现代农业园区、生猪等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大发展夯实基础;安排资金9051万元,进行土地治理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筹集财政奖补资金2908万元,推进村级公益性 “一事一议”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2836万元,实施农村D级危房改造;落实奖补资金647万元,支持县域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安排资金480万元,推进农业保险体系建设;筹措资金3778万元,支持整村推进和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安排资金1819万元,支持库区移民后期扶持生产发展。上述财政资金的投入,拉动了全县经济的增长,促进了消费,置备了优质资产,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培植了后续财源增长点。
(二)强化财税征收管理、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2012年,财税部门紧密协调联动,落实责任,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均衡入库。一是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及时协调解决组织收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二是强化征管网络建设,加强动态监控。建立了房产税存量评价信息系统和经济税收平台网络建设,对全县重点税源进行监控。三是建立了乡镇协税护税征管机制。四是加强财税专项检查,堵塞税收“跑、冒、滴、漏”。全县组织开展了“三清一查”工作,共查补税款300多万元,非税收入560万元。五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缓减财政压力。共争取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资金18.48亿元,占全县总财力的82.38%,人均财力达9万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各项民生政策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全县公共保障体系更加完善。2012年,全县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15.44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68.88%。安排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及担保基金2090万元,带动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87亿元;下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639万元;兑付家电、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460万元;落实教育经费6.09亿元,支持贫困学生“一免一减”、学前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等一系列惠民措施;安排资金2246万元,支持全县文化广播繁荣发展;投入补助资金3844万元,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安排资金1.53亿元,兑现城乡居民医疗补助;下达补助资金1607万元,推进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拨付低保资金5479万元,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下达补助资金1304万元,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安排资金1271万元,补助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筹集资金5300万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照“保工资、保运转”的要求,加强基层政权、基层党建、城乡管理、食品安全、公共服务、社区建设等方面的经费保障;支持开展社会创新管理、法律援助、“大调解”等工作。
(四)狠抓财政精细化管理
进一步夯实预算基础工作,科学编制部门综合预算。充分运用金财工程“大平台”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全面掌握和监控财政运行状况,强化财政形势预测分析和通报。扎实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全年对22个项目、2个单位的部门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全年完成单项工程评审项目271个,送审金额17.45亿元,审减金额1.76亿元。开展了 “小金库”复查、专项资金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加快了灾后重建项目竣工决算批复工作。
(五)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围绕“发展财政、民生财政、绩效财政、法制财政、”的要求,全面深化“六项改革”,制定和完善了财务管理,收入管理,审批管理等十个方面规范性文件。加强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体系建设,不断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县313个预算单位全部实现集中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正式运行,公务卡改革全面推进。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重点改革进一步深化。完成了30个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成立了债权债务管理办公室,核实澄清了全县债务家底,启动了干部垫税债务化解工作,更新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
(六)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
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不断改进财政工作,提升管理水平。2012年,县财政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8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满意率均为100%。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监督指导、政协支持关心的结果,是全县人民辛勤劳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面临不少矛盾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基础薄弱,经济总量小,增收后劲不足。全县经济发展对财政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上级只给政策不给钱的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资金监管点多面广,一些单位和部门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有发生。财政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债务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财政潜在风险不容忽视。我们将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财政工作中努力解决。
三、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四川省《关于编制2013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全县将按照“顺应大势、稳妥可靠,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安排财政预算,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充分考虑面临的各种困难因素,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厉行节约,支出安排继续向民生保障、重点项目、产业发展倾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安排为3.1亿元,增长2%(剔除一次性和机遇性收入,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1.69%)。加上返还性收入53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95108万元,专项补助22534万元,全县公共财政总财力为154007万元。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7.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规定,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相应安排为153862万元,上解支出安排14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2013年,本级财政将继续推进资金整合,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法定支出和民生支出增长需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的主要项目是:
——教育支出40288万元,增长14.85%。主要用于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促进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其中:安排资金34601万元,用于保障教育运转所需的人员经费;安排资金4416万元,用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教育助学金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安排资金871万元,确保家庭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安排资金400万元,解决教育发展中校舍维修和学前教育,落实中央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七项政策,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不断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难题。
——科学技术支出139万元,增长10.32%。用于科学普及和运转需要。其中:安排资金59万元,确保科技普及与推广。
——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 2103万元,增长49.68%。主要用于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文化文物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文化服务均等化项目,以及体育事业发展项目实施。其中:安排资金435万元,继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室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安排资金50万元,继续实施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强化运行维护管理; 安排资金270万元,全面落实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繁荣发展成果;安排资金100万元,设立剑门关文学研究创作资助奖励专项基金,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安排资金40万元,促进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03万元,增长9.43%。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及促进就业再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巩固提升项目实施。其中:安排资金6207万元,落实中央继续提高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水平;安排资金3731万元,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安排资金1979万元,用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其他就业补助;安排资金1813万元,用于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及农村籍退役士兵、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等经费;安排资金1115万元,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和义务兵优待政策的兑现。
——医疗卫生支出17856万元,增长14.09%。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中医药发展、食品药品监管等项目实施。其中:安排资金11661万元,确保政府对城乡居民和职工的医疗补助,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加大对重大疾病的保障救助力度;安排资金1456元,确保政府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等10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安排资金3844万元,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环境保护支出3221万元,增长38.42%。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实施。其中:安排资金53万元,加强森林管护;安排资金178万元,对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缺口进行补助;安排资金1513万元,对退耕户购粮进行补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安排资金150万元,用于排污专项治理支出;安排资金1110万元,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
——农林水事务支出31706万元,增长96.63%。主要用于现代农业生产、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项目实施。其中: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现代农业园区、畜牧等产业发展;安排资金8669万元,用于农业生产良种和农资综合补贴;安排资金2700万元,用于清江河和西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安排资金3800万元,化解村组干部垫税债务 ;安排资金2586万元,用于农村公益性“一事一议”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511万元,用于农业保险地方保费配套,增强投保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交通运输支出2430万元,剔除专款不可比因素,增长0.29%。其中安排资金500万元用于县乡道路的维护。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29万元,增长54.09 %。其中安排新老县城环境卫生支出694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90万元,剔除专款不可比因素,增长16.94%。其中安排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及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40万元。
——金融监管事务支出390万元,增长85.71%。其中:安排涉农贷款增量奖励70万元,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320万元。
——保障性住房支出2512万元,增长41.92%。其中安排资金1324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其他支出5151万元(其中:革命老区1166万元)。主要安排资金3500万元,用于剑门新区建设。
——预备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其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516万元,增长29.97 %;一般公共服务13994万元,下降 9.77%(专项减少);公共安全4478万元,下降1.99 %(专项减少);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154万元,增长24.1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702万元, 增长19.39%。
上述预算安排,重点是保证个人部分支出、法定支出和改善民生支出;农林水事务、教育、科学技术支出增长幅度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财政经常性增长为7.9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为10753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80万元、育林基金收入75万元、地方森林植被恢复费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8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收入8850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5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4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相应安排为10753万元。
以上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四、关于2013年的财政工作
2013年,全县财政工作将以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准确把握财政经济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定增势、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快发展,培育经济增长点
按照“十二五规划”,要始终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联动”和“做强工业、做优农业、做深旅游、做大城镇”的工作基调,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杠杠作用,大力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培植新兴财源经济。把握政策机遇,围绕国家、省级资金投放方向,加强政策研判,密切与上级财政部门联系,了解项目申报信息,统筹做好项目申报、把向上争取资金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增强政府促发展的能力。
(二)强化征管,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要始终咬定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1亿元目标任务,瞄准市下达3.43亿元奋斗目标。充分利用经济税收平台监管功能,密切关注重点税源、重点收入的变动情况,切实加强经济形势预测分析。继续强化税收征管,加强综合治税管理力度,完善综合治税和协税护税机制,杜绝跑、冒、滴、漏。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税收监管力度,确保工程项目税收及时顺利入库。继续加大非税收入的征缴力度。强化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加强剑门关景区门票收支的监管,提高景区门票收入的使用效益。
(三)切实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巩固教育投入。着力构建文化建设保障机制,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深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政策,完善贫困群众临时生活救济制度,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水平。做好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保证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继续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投入,支持生态县建设。
(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四压”、“三停”的有关规定,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严禁违反政策发放津贴、奖金和福利。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确保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运行费实现零增长。在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前提下,大力支持下普快速通道、剑门新区建设。继续加大旅游投入。大力支持农业、林业、畜牧产业发展,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理财水平
继续深化预算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法制化水平。稳步推进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继续深化公务卡改革。完善涉农资金、民生资金、土地出让基金、景区门票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推进财政内部监督,加大民生工程、社会保障、支农惠农、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严格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的监督。
各位代表,做好201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今年的财政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