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东宝小学校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06-06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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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东宝小学校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东宝小学校职能简介

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实施中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6、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7、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剑阁县东宝小学校2019年重点工作

一、围绕有效课堂,开展校本研修,狠抓教学常规管理。

二、狠抓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义务教育作用,坚持教育扶贫扶智。

三、做好依法治教,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加强安稳工作,提高“三防”技术水平。

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工作不放松。

 二、单位基本情况 

剑阁县东宝小学校总编制61名,事业编制58名,工勤编制3人。现在职人员总数61人,事业人员61人,退休人员32人。固定资产总额1539.46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东宝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东宝小学校2019年收支总预算7902828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7234927元(其中事业收入140000元),实际上增加667901元,主要原因是国家提高了职工工资福利等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东宝小学校2019年收入预算790282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02828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东宝小学校2019年支出预算7902828元,其中:基本支出7902828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东宝小学校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02828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94927元,实际上增加807901元,主要原因是国家提高了职工工资福利等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02828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40453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714元、卫生健康支出335982元、住房保障支出30259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东宝小学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02828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94927元实际上增加807901元,主要原因是国家提高了职工工资福利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6404536元,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714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335982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302596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6404536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义务教育学生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校舍维修大型修缮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5971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35982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02596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东宝小学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02828元,其中:人员经费726113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4169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东宝小学校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5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5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东宝小学校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东宝小学校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剑阁县东宝小学校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东宝小学校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剑阁县东宝小学校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剑阁县东宝小学校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东宝小学)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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