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元市剑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储配站项目环评审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08-10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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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公众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等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参考。我局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液化气储配站项目

       2、建设地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修城社区5组(窑沟口)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3644m2。建设储罐区(埋地式,50m3的储罐共4个(2备2用),50m3的残液罐1个)、充装区、瓶库、车库、办公以及宿舍楼,消防水池(容积 230m3)。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588.48 m2。达到年充装出售液化石油气 5000t。

       5、环境影响及措施:根据项目建设特性,工程主要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表现在施工阶段和营运阶段,施工阶段其影响主要包括:由于施工涉及机械作业和运输车辆的装卸、行驶,其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交通噪声)、扬尘以及废弃物料和运输撒落物等,但总体说来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但总体而言,项目施工期“三废”及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便于落实,影响时段短,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这些短期不利影响都不再持续。

营运阶段其影响主要包括:废气:主要包括槽车卸气、灌装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食堂油烟,非甲烷总烃量其排放方式为偶然瞬时无组织排放,需保持空间开阔,通风良好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达标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食堂建隔油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入预处理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定期用作周围农田农肥。项目设备噪声通过减震、降噪处理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5-2008)的2类标准值。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残液,钢瓶内的残液抽入残液罐收集,残液交由提供原材料单位回收做燃料等生产利用;检修过程将产生少量废油、棉纱手套等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6、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10万元   

       7、建设单位:广元市剑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日期为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6日,共七日,如你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或者需要了解更加详细的信息,请在此时间内报剑阁县环保局行政审批股,电话(6602032)。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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