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确诊病例处置公告(第3号)

发布日期:2020-02-04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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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某某,女,46岁,剑阁县下寺镇友于村人,2020年2月1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后,于2020年2月2日下午2点30分送至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疫情出现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应对病例事件,当即组织县疾控中心和下寺镇政府对友于村进行全面消杀,多方核实接触人员。截止2020年2月2日24:00时,我县已对核查出与张某某密切接触人员采取集中隔离或家庭隔离措施。

二、2020年2月3日11时,广元市疾控中心回复我县,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家人,包括老公,父母,儿女5个样本检测显示阴性(目前显示正常),并且我县已对其家属5人采取集中隔离14天措施。截止2020年2月2日24:00时,我县确诊病例1例,无疑似病例,全县疫情总体可控。请未接触的人员切勿恐慌,更勿以谣传谣。

三、请广大人民群众务必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一是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减少走亲访友、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二是做到出门戴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三是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在家做到勤开窗、勤消毒、勤洗手。

如有咨询或举报可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剑阁县卫健局:  0839—6600517

剑阁县疾控中心:0839—6623909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0839—6603859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剑阁县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2月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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