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总工会2018年预算说明(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9-03-15    浏览量:1372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团结和带领全县各级工会及广大职工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投身于剑阁经济建设。

2)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

3)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建设,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培养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

4)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参与有关部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各级工会与党、政方面有关问题的协商和处理。

5)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执行,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处理。

6)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科技创新等经济建设活动。

7)负责会员发展、会籍管理、工会组建工作;协助镇乡、局(系统)、村(社区)工会干部的选配、教育、管理以及负责指导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实施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搞好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

8)督促并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和工会财务的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工会企事业的发展,负责对县总工会所属资产经营管理,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和增值。

9)协助县政府做好全县劳模的推荐、评选和具体负责劳模的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承担上级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深化劳动竞赛活动,激发创业创新热情

1)开展主题竞赛活动,助推县城经济发展。县总工会聚焦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广泛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

2)培育剑阁时代先锋,先进示范效应彰显。首先是做好上级工会表彰对象的推荐。今年,县总工会推荐的联动活塞制造车间工会被表彰为市“工人先锋号。其次做好本级工会表彰。五一前夕,县总工会授予门关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观光车经营部等10个工会“工人先锋号”称号, 授予四川驰恒专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焊工母正红等7名职工“剑阁工匠”称号,授予广元市剑粮面业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王军等7人“剑阁创新能手”称号。

3)加强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安全卫生。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障了职工的安全与卫生。一是参与安全检查。春节前夕,县总工会与县安监局等部门一道开展了节前安全大检查。

2夯实工会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夯实工会基层基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力度,让工会建来、转起来、活起来。     

1)加大工会组建力度,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一是持续抓好工会组建工作。积极推广顾村经验,加大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及新领域、新业态、新阶层工会组建力度,年内新建工会38家,发展会员1275名。二是开展八大群体建会入会工作。县总工会以职工的需求为导向,创新工作方法,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扎实推进八大群体建会入会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在全县八大群体中建立工会组织12个,吸纳会员3259名。各类法人单位工会组建率、职工(农民工)入会率动态分别保持在85%、92%以上,巩固提高了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

2)深化工会创建活动,基层活力明显增强。一是深入开展规范化建活动。以创建“六有”工会为标准,分类打造了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凉山乡工会等10个示范亮点,推进了全县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二是不断深化职工之家创建活动。年内命名表彰职工之家5个,培育选树一批基层工会先进典型。普遍开展了会员评家活动,基层工会活力明显提升。

(3)基层经费不断增加,物质基础基本保障。首先是乡镇工作经费基本保障。县总工会不断将经费向基层倾斜,按规定要求足额配套落实了乡镇(社区)工作经费,并规范使用。其次是规范管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不断完善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选聘、考核、管理和退出机制,并规范发放其专项补助资金。

3切实发挥工会职能,职工权益依法维护

县总工会不断完善断创新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等维权制度机制,切实依法维护了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权益。

(1)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职工权益得到维护今年以来,县总工会扎实推进工会系统“七五”普法,开展好“法治宣讲到基层”“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行动,活动形式多样效果好。职工律师团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工地开展“法治宣讲到基层”活动,根据不同群体、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受众,通过法律解读、以案释法和现场问答的方式,重点宣讲了《宪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内容,主讲律师运用自己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丰富的法理知识,深入浅出地为职工群众、学生、居民等群体送上了丰盛的“法治快餐”,普遍受到一致好评。截止11月底,县总工会总已开展法治宣讲到基层活动9场,惠及职工群众5000余人次。今年以来,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接受案件18件,办结18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31万元。

(2)履行律法赋予职权,法律监督不断强化。首先是大力推行“两书制度”。各级工会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监督的重要职权,不断加大对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监督力度。年内基层工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5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3份,着力推动了监督工作常态化、精准化、群众化、信息化发展。其次是健全工会调解组织。县、乡(街道)、社区(村)三级工会调解组织的普遍建立,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立组建率均达95%以上。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尽最大努力解决了劳动者维权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

(3)民主管理不断加强,和谐企业不断形成。

民主管理制度覆盖面有效巩固。截至目前,基本实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代会、厂(事)务公开制度建制全覆盖,非公有制企业建制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探索区域(行业)民主管理制度,实现了小微型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覆盖率稳步增长。全县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运作规范、成效明显,在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强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4)集体协商不断加强,职工利益基本保障。全县开展集体协商的环境持续向好、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实践基础更加坚实、内外共识不断提高,在制度规范、行业协商、队伍建设、典型培育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性进展。今年“集中要约月”活动中100余家企业发出集体协商要约,回应要约率达100%。续签合同企业达107家,覆盖职工6251人,新签合同企业4家,覆盖职工215人。全县工资集体协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合同签订率、履约率均达95 %以上。县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培育选树了一批集体协商先进典型,对四川广运集团剑阁运输有限公司工会等6个“推动企业集体协商工作示范单位”予以通报表扬。随着集体协商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实际效果初步显现,为促进企业建立工资共决和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4帮扶职工脱困解困,基本实现成果共享

今年以来,县总工会把困难职工帮扶解困融入脱贫攻坚大局,采取多种措施,精准识别帮扶对象,打造综合帮扶平台,联通线上网下服务,织牢了帮扶网络,开出了脱困良方,把精准帮扶送到了职工心坎上,助力困难职工群众早日解困脱困,共享建设发展美好成果。

(1)完善困难职工建档,依档施助扎实推进。一是完善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制定了《剑阁县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困难职工档案建档标准、管理原则等,为完善困难职工建档提供了依据二是完善建档困难职工帮扶信息。县总工会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入户调查等方式全面摸清了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 A、B、C三级困难分类,分别精准识别了A、B、C级困难职工45名、109名226名,做到一人一档案,信息化管理,为精准帮扶提供了基础依据。三是打造综合帮扶平台。为强化精准帮扶服务,县总工会强力推进以工会帮扶中心为重点的精准帮扶综合平台建设,重点建设了“会、站、家”一体化职工服务中心和乡镇(社区)职工服务站,上下联动、分层服务、衔接有序的规范化、标准化、一站式服务平台覆盖城乡。构建起了对精准帮扶对象多层级全覆盖帮扶,全位服务的精准帮扶体系。四是扎实推进依档施助。按照“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要求,扎实推进城市困难职工依档施助、按期出档。五是积极争取各类帮扶项目资金。今年以来,县总工会向上级工会争取帮扶项目9个,资金138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组织实施。

(2)认真实施民生工程,四送品牌日趋显靓。县总工会认真实施民生工程目标,做深做靓四送品牌,帮助职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问题,全面完成市总工会下达的目标任务,不断增强了广大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首先是积极实就业促进工程。通过开展“连都区—剑阁县2018年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等,帮助944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实现了再就业,超额完成了市总下达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目标数150人的任务。今年初,县总工会在剑门关镇双鱼村举办了家政服务培训班, 50余名职工(农民工)参加培训。10月在演圣镇举办了家政服务和土鸡养殖培训班,200余名职工(农民工)参加培训。超额完成了市总下达职工(农民工)技能培训目标150人的任务。其次是积极实扶贫解困工程。今年县总工会争取省、市各类帮扶资金208万元,通过做深做靓“四季送”品牌等,帮扶建档困难职工2511人(次),超额完成了市总下达目标697的任务。再是积极实教育助学工程。县总工会持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今年共筹集38万元帮扶资金,为280名今年取得优异成绩、考上大学的莘莘学子发放助学金,帮助这些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或农民工子女圆了他们的大学梦,超额完成了市总下达教育助学目标250人的任务。

(3)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帮扶实效明显提高。一年来,我会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按照上级工会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贯穿于工会工作全过程,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工会助力脱贫攻坚职责,全面完成了年度脱贫攻坚任务,今年6月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广元市2017年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5工会改革不断推进,基层活力明显增强

按照党中央、上级工会及县委关于群团改革的部署,县总工会继续围绕“增三性、去四化、强基层、促创新”的总体要求,持续用力深化改革,截至目前,县级工会改革已基本完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总工会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单位一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总工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517.9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总工会2018年收入预算517.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7.9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总工会2018年支出预算51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94万元,占24.5%;项目支出391万元,占75.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7.9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7.9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33万元、农林水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总工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7.9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2.85万元。主要是退休1人工资保险等减少、劳模疗休养经费及未再单独下达帮扶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52万元,占94.32%;社会保障和就业16.52万元,占3.2%;医疗卫生6.33万元,占1.21%;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19%;住房保障支出5.57万元,占1.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8.52万元,主要用于:县总工会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90万元,为工会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帮扶工作人员差旅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财政局预算规定的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规定的12%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9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4万元 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人社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总工会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县总工会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总工会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群团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主要指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指帮扶驻村队员旅差费补助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县总工会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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