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23    浏览量:次    来源:   
【 字体: 分享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成立于2007年10月,县民政局主管,财政预算一级事业单位。现有在职正式职工3人,控制数人员1人,临聘保安服务人员1人,民政、残联、人社、卫计、教育等窗口单位派驻人员5人。中心主要承担县委、县政府惠民帮扶中心建设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及内部各“窗口”、“阵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目前,与县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全面贯彻落实“十大”救助制度。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来访接待,解决困难群众申诉难。向来信来访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答有关疑难问题;调处劳动纠纷;掌握、分析、反映的意见和诉求。二是生活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对前来求助困难群众,根据其反映的特殊问题,调查核实后,积极协同乡镇、村社,按照职能职责不变的原则,调动部门参与的积极性,用好政策,用活政策,确保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医疗救助,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难。对患重病、大病、长病的困难群众给予相应资助。协同民政、卫生等部门落实对困难群众的大病救助、医疗救助。四是就业救助,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充分发挥就业局和基层工会组织等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根据劳动力市场需要,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岗位培训服务。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县惠民帮扶中心本年收入合计57.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6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减少17.20万元,下降22.9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减少。

2017年县惠民帮扶中心本年支出合计5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0万元,占70.49%;项目支出17万元,占29.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减少17.20万元,下降22.9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降低基本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6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20万元,下降22.9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20万元,下降22.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1万元,占84.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万元,占9.94%;医疗卫生支出1.61万元,占2.80%;住房保障支出1.46万元,占2.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决算数为48.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决算数为1.6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决算数为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71万元、津贴补贴3.13万元、绩效工资5.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1万元、生活补助1.58万元、救济费0.16万元、住房公积金3.66万元等。
  公用经费6.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8万元、印刷费0.06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67万元、邮电费1.64万元、物业管理费0.16万元、差旅费0.65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尽最大限度节约,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8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财政无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5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兄弟县区惠民帮扶中心考察学习交流用餐费支出0.14万元;接待困难群众住宿费、临时午餐及回家路费支出0.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54万元,下降68.35%。主要原因是尽最大限度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县惠民帮扶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县惠民帮扶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惠民帮扶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57.6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没有非税收入征收及上缴任务,扣2分;二是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方面存在差距,扣1分;三是人才培养方面存在欠缺,扣1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财务工作的绩效管理的重要性;二是增添措施,进一步激发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0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0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领导高度重视(5分)

5

财务人员认真履职(5分)

5

资金支付符合相关规定(5分)

5

注重资金使用效益(5分)

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选择财政预算“应急救助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切实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款专用,总体情况好,社会评价满意度高,自评得分100分。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20

使用效率(可选项)

2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10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养老保险经费和职业年金缴费。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本级).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