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按照县政府机构设置“三定”方案,水务局设有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水资源股(剑阁县节约用水办公室)、规划计划股、农村水利股(剑阁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水土保持股(剑阁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防汛抗旱股(剑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监察室等10个机关内设股室。有地方电力管理所、水利电力综合勘测设计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总站、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县水务综合监察大队、抗旱服务队、杨家河水库管理站、杨家坝、龙王潭两个中型水库和壅水工程管理处、武都引水工程管理局、12个水务管理站以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公司和乡镇供水服务公司等26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向上争取,水利项目投资按时完成。2017年我局完成向上争取项目资金3.2亿元,占目标任务3.2亿元的10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亿元,占目标任务7亿元的100%。
2.围绕民生发展,水利项目建设惠民增效。杨家河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已完成导流(放水、放空)隧洞衬砌。剑门水库工程项目目前工程主体建设任务已完成。杨家坝水库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省级试点项目已完成凉龙支渠整治建设任务。龙王潭水库至县城饮水项目全面完工。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开封项目区正兴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已完工。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闻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已完工。
3.加快前期工作,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水利灾后薄弱环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联合水库等20座病险水库,计划投资1900万元,
4.狠抓水利脱贫攻坚,年度脱贫任务圆满完成。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圆满完成。二是小农水项目建设成效明显。
5.狠抓防汛抗旱工作,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
6.扎实做好河长制工作,部分地区河湖面貌得到改善和保护。
7.狠抓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水库塘堰河湖清水工程得到巩固。
8.狠抓水政执法和水资源管理,水事秩序明显改善。
9.狠抓供排水运行管理,乡镇供排水保障能力大幅提高。
10.全面深化改革,农村改革和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农村水价改革。二是建立健全农业水权制度、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三是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
11.狠抓系统安全工作,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12.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水务党风政风行风呈现新气象。
13.强化综合管理,行业形象显著提升。一是作风效能建设工作。二是行业宣传工作。三是提案办理工作。四是信访维稳工作。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水务局下属二级单位2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剑阁县水务局本年收入合计1143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46.23万元,占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5.18万元,占6%。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4646.67万元,增长68.4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增加扶贫攻坚人饮项目。
2017年剑阁县水务局本年支出合计430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6.62万元,占38%;项目支出2657.2万元,占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减少2480.92万元,下降36.5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当年未完工验收,未竣工决算,无法支付工程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431.4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646.67万元,增长68.49%;
支出总计减少2480.92万元,减少36.5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8.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06.10万元,下降43.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8.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85万元,占5.6%;医疗卫生支出82.82万元,占2.29%;住房保障支出64.86万元,占1.79%;按照类级功能分类科目,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5.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2.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8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64.4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 支出决算为202.8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2:支出决算为82.8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2110302: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农林水支出2130301:支出决算为1296.0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农林水支出2130302,支出决算为161.6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支出决算为64.8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扶贫支出2130599:支出决算为1564.4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6.61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1.42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5.18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12万元,完成预算100.63%,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03万元,占47.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9万元,占52.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03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98万元,下降24.81%。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8批次8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0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与2016年基本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85.18万元,用于扶贫攻坚项目,解决人畜饮水问题。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剑阁县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19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69.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剑阁县水务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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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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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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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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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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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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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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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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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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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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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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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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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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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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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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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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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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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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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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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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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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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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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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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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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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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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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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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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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未自行组织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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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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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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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确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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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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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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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执行规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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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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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质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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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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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成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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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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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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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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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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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效率(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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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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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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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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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1102:指事业单位医疗。
11.节能环保类2110302:指水体。
12.城乡社区类2120804: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120899:指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3.农林水类2130301:指行政运行;2130302: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扶贫类2130599:指其他扶贫支出。
15.住房保障类2210201:指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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