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气象局总编制10名,其中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参公参公编制3名,事业编制5名,地方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10人,其中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参公参公编制3名,事业编制5名,地方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名;中央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0人。固定资产总额1170.23034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3.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7.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8.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地方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5.3927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5.6532万元减少0.02%;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5.3927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5.6532万元减少0.02%。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5.39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0467万元,公用支出1.346万元。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