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5〕196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6号)文件的要求,2019年3月29日,我局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报价人3家,满足资质要求的3家,递交的报价文件合格3家,最后按照报价最低原则,推荐广州市华南农大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为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竞争性谈判中标供应商第一候选人,报价为9万元整(大写:玖万圆整)。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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