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彦明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供销社普安镇国泰商贸中心改造项目建设的建议》(第2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普安城区原供销社片区房屋以砖木结构为主,房屋陈旧,居住环境较差,部分地段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根据普安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片区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规划用地性质符合要求。为提升该片区整体形象,规划主管部门建议将原汽车站至盐业公司片区作为一个项目进行整体规划。根据拆迁难度大小,将原供销社片区仓库厂房和职工住宿楼片区作为项目一期实施,剩余地块作为二期实施。据前期摸底调查,原供销社片区(拟作为一期)用地面积约4300多平方米,用地范围内待拆迁的房屋基本属于供销社所有,其中仓库厂房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职工住宿楼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为确保剑阁县房地产项目健康平稳推进,避免出现烂尾楼,剑阁县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旧城区改造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须做好项目前期风险评估、拆迁测算等工作,并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方可启动。普安镇原供销社片区的改造虽于2011年就开始进行前期工作,但一直未进入正式报建程序。因此,建议由普安镇人民政府尽快将该项目前期相关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意后,我局将积极配合普安镇政府做好该片区改造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同时我局也会做好该项目规划方案审查、审批,建设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6月28日
(联系人:王志川;联系电话:15284864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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