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档案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总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9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退休人员5人。固定资产总额38.5万元。
二、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县档案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县档案行政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三)承担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安全责任。接收、征集、整理和集中统一管理县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县级直属单位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有关开县历史发展的档案资料。
(四)组织制定全县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县档案宣传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
(五)指导全县档案科研工作,研究并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六)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编研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负责全县档案资料目录系统以及馆藏档案资料的信息检索系统工作。
(七)负责利用档案资料开展社会教育服务,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
(八)负责全县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维护全县档案资料信息网络;负责全县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九)组织开展县内外档案学术交流;承办有关档案与档案工作的涉外事务。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情况说明
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369125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774000元下降40%;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369125元。其中:人员支出1098814元,公用支出270311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100%;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
剑阁县档案局
2017年3月2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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