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制定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负责组织审定入志内容和议定编纂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志书的编纂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志书的评审验收工作;负责搜集、保存管理地方文献和资料。
承担《剑阁县志》、《剑阁年鉴》及县专业志书编修工作及出版发行工作;承担组织审定地方志书;承担剑阁县情信息数据库建立工作;承担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志书及地情资料的出版发行工作;承担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工作;承担组织全县地方志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培训修志人员工作。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近年来,剑阁县地方志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第二轮修志工作为中心,以推进《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为重点,牢牢抓住编纂《剑阁县志》、《剑阁抗震救灾志》、《剑阁年鉴》及向省市供稿(三书一供稿)这一主体工作,集智聚力,克难攻坚,地方志工作推进有序有力,取得较好成效。
二、单位概况
本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属一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65.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65.16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62.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76万元;201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科学技术支出62.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
(二)医疗卫生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43万元,较2014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管理,严控因公临时出国(境)规模,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公务接待12批次,共计55人,主要用于接待县志编修公务活动。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0 辆,0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64万元。
附件:1.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2.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3.2015年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4.2015年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5.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6.2015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7.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剑阁县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