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推进农旅统筹发展,全面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一是旅游产业发展再提速。奋力做深旅游、做优农业,剑门关镇积极配合组织2018华侨城.剑门关蜀道半程国际马拉松赛、广元市低碳发展与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国际论坛及剑门蜀道申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等重大活动,为努力打造剑门关豆腐、剑门关土鸡品牌,全力提升剑阁文化旅游产业竞争力,促进全县农旅产业融合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烤烟产业发展再稳固。全镇205户烟农种植烟叶2850亩,烟叶交售千担以上有三个村(青树、双鱼、元安),全镇共计交售商品烟6619担,实现产值657万元,,加上各种补贴烟农户均收入达4.02万元,全镇烟农人均收入达1万元以上;三是畜禽产业发展再提升。实现生猪出栏近2.1万头、剑门土鸡出栏21万只,肉羊出栏5215头,肉牛出栏730头,培育家庭农场4个,吸引大批返乡农民工回家实现了创业发展;四是特色产业发展再强劲。在青树村建立“剑江果蔬专业合作社”、剑城村成立“乡里人种植合作社”、双旗村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大力发展蔬菜、核桃、脆红李等果蔬产业及乡村旅游业,以此不断为景区群众增收奠定基础和改善大景区环境助力,从而全面推进景区周边及旅游公路沿线观光农业示范带建设。
2、实施文旅兴镇战略,着力推动城乡景镇融合发展。一是积极为大旅游发展服务;二是大力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三是全力加强古镇综合管理;四是切实做好景镇建管融合。
3、着力精准脱贫攻坚,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一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统一规划,确立主导,整合资金,组装配套,成片成带,梯次推进”的指导思路,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总要求,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以精准脱贫攻坚为切入点,积极争取民生项目,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农村基础设施得到超前改善,群众的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4、切实关注民生保障,努力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一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把民生保障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社会事业也得到全面推进发展,真正让群众共享到改革发展成果。
5、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一年来,镇党委、政府以继续践行“三严三实”和深入开展效能建设为抓手,始终坚持“改革和稳定并重,发展和改革并重,稳定优先和发展为主”的指导思想不动摇,切实推进依法治镇和改革创新工作,强化效能督查,着力解决损害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问题,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得到进一步改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设有党政综合办公室和四个中心:即便民服务中心、产业引导中心、综治工作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177.1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35万元,增长2.3%。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17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7.1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17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36万元,占65%;项目支出408.78万元,占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177.1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35万元,增长2.3%。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7.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35万元,增长2.3%。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7.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1.55万元,占22.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6.31万元,占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42万元,占4.2%;医疗卫生(类)支出23.18万元,占2%;城乡社区(类)支出46.47,占4%;农林水支出629.55,占53.5%;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1.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25万元,2.2%;住房保障支出14.41万元,占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77.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 2010104人大会议年支出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108代表工作支出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数为224.4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数为12.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601财政基本支出决算数14.3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602一般事务支出决算数6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02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决算数0.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决算数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数为53.49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决算数为0.74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支出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7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为1.48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数为38.72元,完成预算100%,2080805义务兵优待决算数为10.7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数为23.1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数为26.47万元,完成预算100%,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2130122农业支持生产补贴支出决算数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314防汛支出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决算数为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505扶贫生产发展支出决算数为64.96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支出决算数为22.4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33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7.交通运输:2140104公路建设支出决算数20万元,完成预算100%。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08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数为26.25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数为14.4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8.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34.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5.7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和2017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119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7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审计、督察等工作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古镇电费”“财政片区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这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资金使用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古镇电费”“财政片区工作经费”2个项目其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1. 古镇电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古镇电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营造靓丽夜景,提升古镇的城镇水平,改善了古镇旅游环境同时方便了群众生活,造福于民,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古镇路灯设施陈旧老化严重,需要资金逐步更新换代;二是管理不够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上级支持对不能使用的路灯设施进行更换;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监督。
2. 财政片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财政所人员的业务水平,保障能够及时做账。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人员变动频繁不利于工作开展;二是财政所人员事务太多对本职工作的学习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乡镇领导对财政所人员以财政业务为主,其他工作减少安排,尽量稳定财政所人员,不能随时变动,抽空闲时间组织学习和集中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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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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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古镇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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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剑门关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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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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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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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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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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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靓丽夜景,改善旅游环境 |
全年路灯照明3600小时以上,支付电费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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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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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
每晚亮灯 |
冬季10小时,夏季8小时 |
冬季10小时,夏季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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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亮灯时间 |
及时 |
及时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内 |
不突破预算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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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古镇夜景靓丽,改善旅游环境,方便群众生活 |
达到目的 |
效果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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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90% |
90%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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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财政片区工作经费 |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剑门关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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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 |
执行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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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财政拨款: |
6 |
其中-财政拨款: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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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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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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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做账、学习及检查督查等 |
集中做账10次,开会10人次,检查督查8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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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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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
集中做账、学习及检查督查 |
集中做账10次,开会10人次,检查督查81次 |
集中做账10次,开会10人次,检查督查8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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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及时开展项目内容 |
2018年底前完成 |
2018年12月完成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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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内 |
不突破预算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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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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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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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古镇电费”“财政片区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剑阁县剑门关镇人民政府古镇电费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47万元,比2017年增加104.68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多,职工培训、出差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镇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 : 2010104指人大会议费;2010108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工作经费;2010301机关行政人员运行费用;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包括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小伙食补助,机关党建活动经费,公务接待费,安全经费(含交通安全),会议费,古镇电费以及老促会工作经费; 2010601指财政人员基本支出费用;2010602财政片区工作开展费用;2011102指纪检监察人员工作经费;2012999指雄关社区儿童之家的支出费用。
3.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01指文化站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2070109指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2070107支雄关杂技团营运费; 2070402指用于广播方面的支出;2070199指文化配套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805指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101101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2120101指村建所人员的工资及办公费用;2120501古镇环境卫生支出;2120399指古镇维护费用。
7.农林水支出:2130122指农业保险补助;2130314指防汛支出;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2130505扶贫生产发展支出;2130599到村任职的第一书记补助以及贫困村办公费;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130705对村干部报酬、农村公共运行经费及村办公费。
8. 交通运输:2140104指剑雄村村道建设经费。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0801指企业办人员工资及办公费。
10.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剑阁县剑门关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剑门关镇人民政府设有党政综合办公室和四个中心:即便民服务中心、产业引导中心、综治工作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机构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现有在职人员42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人员2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17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7.1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36万元(人员经费533.89万元,公用经费234.47万元),项目支出408.7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我镇严格按县财政的批复执行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公务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增强职能履行和重点工作经费的保障能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按时公开,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检查,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严格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落实厉行节约,所有支出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2018年度“三公”经费5.7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同时,按照上级的要求,在本镇公示栏上对“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公示。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8年财政批复我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经费408.78万元,实际申请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经费408.78万元,实际使用408.78万元。一是规范编制项目预算。通过实行经常性项目支出进度约束机制、规范单位的预算编制管理、加强项目管理、编准工程类项目概算、编实上级转移支付预算等措施,从源头上严格把关,挤掉预算与执行间的“水分”,实现财政资金的精准分配。二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公务卡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强化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推进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三是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及时。明确主体责任,坚持把预决算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加强宣传。及时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财政预决算公开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三)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对本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能够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自评,有利于更好的加强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合理分配各项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从整体情况来看,我镇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认真执行联审会签审核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人员经费安排基本得当,业务工作与项目经费、人员经费安排配比率良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有关建议
1、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的财政保障水平。
2、我镇2018年度财政预算经费与实际支出存在较大缺口,请求县财政解决有关当年缺口资金。
剑阁县剑门关镇人民政府
2018年古镇电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营造剑门关古镇靓丽夜景,改善旅游环境,优化古镇形象,方便群众生活完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根据县财政的批复,2018年我镇古镇电费预算资金1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执行古镇路灯电费10万元,年内项目执行率100%。对2018年度古镇路灯电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从项目概况、项目目标、绩效情况等方面,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剑门关镇古镇路灯电费项目既是民生之需,也是美化环境,发展旅游的需要。应该充分肯定,项目的效益是明显的,作用是巨大的。
根据剑门关镇人民政府古镇电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考评,此次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综合得分为98分,其中:业务指标总分值23分,评价得分23分,财务指标总分值30分,评价得分29分,项目产出及效果总分值47分,评价得分46分。评价等次: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单位的监督下,在项目涉及办事处和社区的密切配合下,经过项目单位的努力,圆满完成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精心组织、严格监管、狠抓质量,顺利完成了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任务,所有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
2、项目管理
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管理到位,实施后社会经济效益凸显。镇人民政府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资金审核支付有严格的程序。为了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制定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将该项目纳入县级重点工程财务核算,实行集中支付和报账制,确保资金封闭运行,项目实施中县财政、县审计以及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实行检查、督察,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
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对每笔用款申请,在所附资料齐备的情况下,经审核确认后再报县财政局审批后付款
3、项目绩效
本项目是一项公益性工程,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凸显,具有可持续性。
1、社会效益:一是保障了居民夜间出行的需要。古镇路灯电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我镇古镇路灯的正常亮灯,极大地方便了居民安居生活、安全出行的需要。在项目管理中,我镇细化管理,加强巡查维护维修,对群众反映的路灯故障等问题及时解决,有效排除了因路灯问题引起的安全隐患,大幅度降低了晚间出行安全事故及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率,保障了居民的出行安全和人身安全。二是满足了古镇商业街的运行需求。路灯项目的实施,虽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能增加夜间出行人流,增加购物人数,往往路灯密集、楼宇亮化醒目美观的地方,基本上都是商业区域。从这个角度讲,项目一定程度地促进了商业的繁荣。三是提升了古镇整体形象。居民普遍反映,楼宇亮化及新老街沿线的夜景亮化,极大程度地美化了古镇夜景,提升了古镇品质,对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经济效益:节能减排是国家一项长期的重要政策。在项目实施中,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节能减排的要求,古镇近年的路灯普遍安装了LED节能灯具。安装了光谱纯净,辐射少,使用寿命长,节能、绿色、环保的LED灯具,目前节能灯具的使用面达到76.8%,生态效益是良好的。
3、可持续影响:该项目以社会效益为主。其经济效益虽未直接产生,但对古镇的商业繁荣,对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直接、间接的促进作用。同时,专项的设立,运行的管理制度,成效的发挥等等,都具有可持续性。我镇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在改进的基础上完善,项目产生的社会和可持续影响将会更好。
三、存在主要问题
目标设置不全面,缺项,不全面。同时,存在不够精准差异较大,反映管理不精细,数量不精准,导致电费预算及维修费预算不精准。
资金预算不够,离目标还不能完全实施。
相关措施建议
年初设置目标时,其范围应涵盖路灯、楼宇景观和风光带亮化以及交通红绿灯内容,涵盖监管范围,不能缺项。绩效目标涉及的项目基础数据应精准、全面,每一处都应精确到盏数、功率、开灯时间、耗电量。据此准确设立目标,预算经费。确保绩效目标科学、精准。
建议县财政加大我镇古镇投入。
第五部分 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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