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和企业服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03-25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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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发〔2015〕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各部门:

进一步推进全县工业园区建设,提高涉企服务工作效率和水平,实现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和企业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点工作

(一)着力推进园区建设。

1.完善剑门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围绕剑门新区建设工作,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国资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着力推进剑门关服务站至污水处理厂道路建设、东滨大道、环山路排洪渠、安置小区二期等项目的实施,县经科信局协助完成赤化至新材料产业园供电专线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承载能力,推进入园工业项目建设。实现剑兴锂电二期项目、新纪元电动汽车动力总成一期项目建成投产,剑门关酒业博览园主体施工完成50%,汇升电池三期主体施工完成60%,嘉欣包装、友派食品、恒立商混等项目主体完工。

2.推进普安工业园区一期300亩土地开发建设。以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启动普安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其中园区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财政投入1000万元,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资产运作、信贷融资等方式筹集标准化厂房等项目建设资金5000万元,供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应用PPP模式招商建设,年内完成一期建设项目50%工程量,实现2户企业调迁或入园。

3.推进江口食品饮料产业园区100亩开发建设。江口镇人民政府要与县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着力加快食品饮料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县交通局负责黄家沟大桥开工建设,完成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江口镇政府推进实施100亩用地征地拆迁工作,土地整理项目、园区饮水工程等配套建设分别由县水务局、江口镇政府负责完成。食品饮料产业园区与县经科信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协同,争取省级主管部门完成各项审批,完善园区和企业项目建设发展的政策资料。

4.启动天然气综合利用园区建设前期工作。完成天然气综合利用园区总规、控详规、环评等各项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做好项目入园承接准备,加大力度跟进中石油川西北气矿争取更多的政策,力争改性沥青、乙二醇等1-2个项目入园。

5.进一步加强返乡民工创业园区建设。重点推进武连、开封、元山、公兴、白龙、鹤龄、马灯等重点乡镇返乡民工创业园区建设,将园区打造成为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基地和当地农村富余农民的就业基地,实现园区内返乡创业企业和吸纳农民工就业数量逐年递增。2015年返乡民工创业园区所在地乡镇分别实现园区基础设施投入500万元至1000万元、引进落地新入园企业1户。

(二)运用服务方法开展企业管理。

1.改革企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方法。多运用事前指导服务的方法加强对企业的管理,严格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到人性化监管、建设性监督、关怀性提示行为,严禁以罚代管。禁止无证执法、粗暴执法、高频率重复执法、无备案执法和无审核收费、罚款,严格执行细化量化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处罚程序。各类执法检查须严格落实先行告知、指导服务、实行备案、纠错整改、行政处罚五步规程,对检查出的企业轻微违法行为要进行告知并指导其纠错、整改,未按规定整改的,再进行处罚。严格廉洁执法,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执法,不准在企业就餐,不准索要、接受钱物,不准托办个人事项,不准借机要求企业购买商品、订阅报刊、接受经营性服务,不准人为设置障碍刁难企业,违者要严格问责。除涉及重大事故或事件外,未经县委、领导批准,不得简单采用查封企业帐户、扣押财产、关闭水、电、热、气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办法。

3.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实施全程代办服务。在经开区内投资的企业或项目,需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全部手续,可经企业书面委托,由经开区信息服务中心会同县政务中心予以全程代办。企业的行政审批项目,在经开区信息服务中心送达政务中心后,由县政务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按急办件办理要求,直接送达主办窗口或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联审会议,确定一个部门主办、相关部门协办,办理中实行联合办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和全程督办的运行程序,加快项目落地进度。项目相关手续办结后,明确相关责任部门、乡镇,对征地拆迁、开工建设、周边环境等环节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及时掌握项目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促进项目进展。涉及项目的设计、施工、测量、勘探、评估、审计等,由企业或产权单位按照市场化运作机制,自主选择实施单位。企业办理年检,由相关职能部门实行上门年检,按照送表上门、指导填写、主动把关、一次通过的原则提供全程服务。

4.优化企业建设发展环境。建立属地管理应急反应机制。发生封堵企业大门、阻挠项目进场施工、破坏企业财物造成停工停产等严重问题时,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社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于半小时内报告,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联系企业领导及相关部门应及时解决问题。严厉打击对企业敲诈勒索、扰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社区自治组织、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损害企业周边环境及生产经营环境的,由各级政法机关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和打击。实行涉企案件领导分包责任制。对侵害企业的民事、经济案件,由政法部门领导分包负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期限,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到期不能结案的,向企业说明理由。

(三)进一步加大企业扶持力度。

1.指导园区、企业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各部门向上争取的项目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入园企业发展。适度扩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扶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贴息、补助和风险补偿等。

2.强化金融机构与企业沟通机制。组织好政、银、企恳谈会,向金融机构推介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创新融资服务,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贷款资金额度。协调引导各金融机构对园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贷款在成本和手续上给予最大程度的支持;对产品有市场、讲信用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

3.支持申报设立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年内完成创投基金的申报,县财政配套创投基金引导基金2000万元。

4.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企业技术改造的奖励扶持政策。全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增加企业技术改造投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帮助企业凝练重大科技项目,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和省科技创新计划。

5.加强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划转和经营管理。完成县内国有资产划转到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亿元,各部门协助公司完成融资1亿元(含普安园区建设项目融资5000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县工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服务园区、服务企业的落实情况和成效进行督查、评议,并以企业满意度为依据进行考评,纳入工业园区建设服务目标考核,逗硬奖惩。

(二)各相关乡镇、县级部门要建立健全园区建设服务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园区建设、涉企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剑阁经济开发区履行工业园区服务目标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负责工业园区建设服务目标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掌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查找突出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督办和催办。建立目标台账,记录、掌握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日常考核、督办情况,为目标考核提供依据。

 

附件:1.2015年县级部门工业园区建设服务目标分解表

      2.2015年乡镇工业园区建设服务目标分解表

      3. 2015年工业园区建设考核细则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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