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属财政预算一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宗旨和业务范围: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固本强基正风肃纪,干部作风根本转变。一是强化思想意识引领,我乡以全市作风效能建设年为载体,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深刻内涵。创新学习方法,构建学习载体,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等多样的学习方式使十九大精神在全体干部群众入脑入心;组织乡村两级干部深入村社宣读宣讲十九大及习近平来川讲话精神,让群众学习领会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二是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管党治党全面从严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任务清单,量化考核到人到事,做到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具体抓、班子成员协作抓、支部书记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切实扭转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激情不高的不良风气。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锁住权力之欲。开展多种活动,运用多样形式,在全体镇干部心中形成严守底线的思维,以无形之手,继续保持高压反腐态势,构建领导干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将权力锁在制度的笼子里。
2、脱贫攻坚工作。2018年我乡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责任、最大民生工程、最大发展机遇,一切围绕脱贫攻坚,一切为了脱贫攻坚,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全力打好组合拳,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脱贫攻坚带来的机遇,着力改善人们住居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发展、增加人民群众收入,全面改善民生,统筹推进城乡发展。2018年我乡脱贫户人均纯收入普遍超过了4200元,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安全饮水、生活用电问题完全解决,广播电视实现全覆盖,全面完成县上2018年下达给我乡52户、157名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贫困村天堂村在2018年顺利脱贫。
3、城乡环境推进。加快集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以“生态休闲旅游、宜居宜业”为主题,巩固提升全民健身广场2个,以建设易地搬迁点为契机,加强集镇周边环境治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促进集镇经济大发展。实施易地搬迁66户、168人,改造农村危旧房50户,新建村组道路8条9.8公里,铺设人畜饮水管理85公里,强化产业支撑,突出特色优势,增加人民收入,提高人民幸福指数。
4、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推动“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推行“7+3”法治宣传新模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开展信访“三无”创建活动,继续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问题机制,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矛盾多元化化解机制,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健全利益表达、协调、保护机制,2018年我镇被县委县府表彰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矛盾纠纷调处先进单位,大力开展公民素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二、机构设置
江石乡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89.6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2.37万元,增长24.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8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9.6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8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49万元,占55.88%;项目支出260.17万元,占44.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9.6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2.37万元,增长24.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2.37万元,增长24.1%。主要变动原因是脱贫攻坚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52万元,占26.2%;文化体育支出16.89万元,占2.8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08万元,占5.44%;医疗卫生支出11.23万元,占1.9%;城乡社区支出10.22,占1.73%;农林水支出349.99占59.3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97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7.76万元,占1.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89.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2010104人大会议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108代表工作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33.87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1.46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6.38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7.58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0.6万元;20704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7.71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预算100%;2070401行政运行7.69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24.59万元,完成预算100%.
4.抚恤:2080805义务兵优抚补助支出7.4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9.5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7.22万元,完成预算100%;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04农村基层设施建设60万元,完成100%;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决算为131.66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决算为12.32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决算为145.41万元,完成预算100%。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0801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6.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7.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8.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2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和2017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5批次,98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4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 94 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二是扶贫项目在实施推进的过程中,按规范建设程序产生的地勘、测绘、设计、造价、代理、监理、审计等二类费用,无资金来源,无法按期支付,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稳定社会因素。三是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标准各异等问题,便于统一的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采取“分期建设、稳步推进”的方式,覆盖内控重点环节。二是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提前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三是强化内控信息化数据分析,发挥信息化管理数据分析优势,并将内控分析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编报、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四是请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解决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二类费用,避免引发社会矛盾。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老区革命建设”农村公共运行”“东西协作扶贫”等8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东西协作扶贫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2018年天堂村猕猴桃产业园的配套设施建设,有效的改变了园区作业条件,减少无效的劳动力,群众的幸福指数提高。
农村公共运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村民的基本生活,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功能,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机制探索新路径,该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垃圾清运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群众的幸福指数提高;农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农民素质不断提高;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明显。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革命老区建设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东西协作扶贫资金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农村公共运行维护资金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四)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革命老区建设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东西协作扶贫资金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农村公共运行维护资金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江石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88万元,比2017年减少1.92万元,下降0.1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江石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江石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江石乡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总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589.6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9.66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2018年支出预算58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49万元,占55.87%;项目支出260.17万元,占44.13%。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8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9.6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8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49万元,占55.87%;项目支出260.17万元,占44.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包括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对本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能够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自评,有利于更好的加强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合理分配各项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一是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二是扶贫项目在实施推进的过程中,按规范建设程序产生的地勘、测绘、设计、造价、代理、监理、审计等二类费用,无资金来源,无法按期支付,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稳定社会因素。三是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标准各异等问题,便于统一的管理。
(三)改进建议。一是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采取“分期建设、分步推进”的方式,覆盖内控重点环节。二是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提前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三是强化内控信息化数据分析,发挥信息化管理数据分析优势,并将内控分析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编报、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四是请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解决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二类费用,避免引发社会矛盾。五是整合资源,项目建设执行统一标准、统一规定。
2018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 分) |
目标任务(15 分) |
相关性(5 分) |
5 分 |
明确性(5 分) |
5 分 |
||
合理性(5 分) |
5 分 |
||
预算编制(10 分) |
测算依据(5 分) |
5 分 |
|
目标管理(5 分) |
5 分 |
||
综合管理(30 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 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 分) |
不适用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 分) |
不适用 |
||
中期评估(2 分) |
执行中期评估(2 分) |
1分 |
|
绩效监控(5 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 分) |
2 分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 分) |
2分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 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 分) |
1 分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 分) |
1 分 |
||
资产管理(6 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 分) |
2 分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 分) |
2 分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 分) |
2 分 |
||
内控制度管理(2 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 分) |
2 分 |
|
信息公开(6 分) |
预算公开(2 分) |
2 分 |
|
决算公开(2 分) |
2 分 |
||
绩效信息公开(2 分) |
2 分 |
||
绩效评价(5 分) |
绩效评价开展(2 分) |
2 分 |
|
评价结果应用(3 分) |
2分 |
||
部门绩效情况 (45 分) |
履职成效(20 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9 分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 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 分) |
5 分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 分) |
5 分 |
||
人才培养(5 分) |
5 分 |
||
满意度(10 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 分) |
3 分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 分) |
3 分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 分) |
4 分 |
附件2
2018年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
东西协作扶贫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县发改局〔2018〕1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天堂村2018年实现整村脱贫要求,发展重点示范产业,推动全乡产业发展。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产业园现代化得到改善;
(2).生产环境得到提高,生产效益不断提高;
(3).产业示范带动明显,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明显。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一是制定出台了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绩效评价方案,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二是通过制定规划、方案和年度绩效评价目标,为项目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基础。
三是科学管理,严格落实措施是搞好项目实施的关键。
2、项目管理
2018年度,县财政下达我乡东西协作扶贫项目资金共计100万元,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由天堂村具体推进,分管副乡长及农业服务中心指导验收合格后,凭相关票据到财政所结算资金。截止2018年底经乡党委政府聘请有资质的审计部门的审计后,该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3、项目绩效
推进天堂村的猕猴桃产业示范带动效果,发挥现代产业园的建设。
三、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我乡猕猴桃产业发展投入资金大,见效慢,现全乡有猕猴桃种植元600亩,资金投入资金远远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进新型经营主体投入到猕猴桃产业发展。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对猕猴桃产后做好宣传,打开销售渠道。
2018年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
农村公共运行维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项目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是落实十八大精神,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促进城乡基本服务均等化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助推器。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道路建设得到改造,改变了人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群众的幸福指数提高;农田水利建设得到有效治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关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相关要求,以及剑阁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围绕经济薄弱村居农民迫切要求解决的环境脏乱差、农田小水利设施和村庄道路维修、文化基础设施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加快公共服务基层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证基础设施持续有效发挥服务功能,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项目管理
2018年度,县财政下达我向农村公共运行维护项目资金共计35万元,(5万元/村)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由各村提出实施方案报镇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后方能实施。各村在实施结束后,由乡组织验收小组对个村维护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村凭相关票据到财政所结算资金。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3、项目绩效
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村民的基本生活,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项目的长效实施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功能,通过改革创新,实现“小改革、大机制、小资金、大舞台”的工作目标,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机制体制探索新路径,该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主要问题
根据《四川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标准,绩效目标的目标内容包括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要针对项目数量、质量、功能、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提出绩效目标,最后达到目标量化。
四、相关措施建议:无
2018年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
垃圾清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为切实抓好我乡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建设生态、洁净、宜居、美丽乡村。我镇重点考核“两区三边”,即所在地镇区、自然村辖区、路边、水边、村边的垃圾清扫清运及环境卫生保洁情况。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群众的幸福指数提高;
(2).农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农民素质不断提高;
(3).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明显。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一是制定出台了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绩效评价方案,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二是通过制定规划、方案和年度绩效评价目标,为项目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基础。
三是科学管理,严格落实措施是搞好项目实施的关键。
2、项目管理
2018年度,县财政下达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资金共计3万元,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由各村提出实施方案报镇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后方能实施。各村在实施结束后,由乡环境治理办公室验收合格后,凭相关票据到财政所结算资金。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3、项目绩效
改善全乡农村人居环境,围绕村庄"五化”(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序化)工程,切实解决农村及场镇环境“脏、乱、差、暗”问题;切实达到河道无裸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有良好秩序、有长效机制,基本达到了建设生态、洁净、宜居、美丽乡村的目标。
三、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我乡共7个村,预算下达资金远远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沿线村民环保意识。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和污水处理配套设施。
第五部分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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