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3)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4)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
(5)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6)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设施事宜;
(7)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8)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有序开展职能工作?一是落实目标责任。二是完善考核办法。三是加强建控区管理。四是严格超限治理。五是严格依法行政。六是及时整治隐患。七是强化法规宣传。八是完成上级任务。
(2)完成四好农村公路等工程建设任务
一是圆满完成2016年省交通运输厅下达我县路侧护栏建设任务7.18公里,并顺利通过省考核小组验收。二是超额完成2017年度安保工程建设任务。
(3)抓严抓实党建工作一是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二是不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三是切实抓好队伍能力建设。
(4)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一是狠抓落实安全生产。二是综治维稳持续强化。
(5)其他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扶贫政策,按照发展规划,深入开展精准脱贫工作。二是工会活动积极开展,丰富职工生活、拉近职工距离。三是着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防邪禁毒、计划生育等工作目标,助力单位稳步发展。四是畅通信息渠道。定期向县局、市处报送我所路政管理工作信息,并建立剑阁路政微信公众平台,就开展工作信息及时进行发布。五是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安排,抽调三名执法人员成立剑门关景区综合执法大队,切实保证我县剑门关景区旅游秩序稳定、和谐。
剑阁县路政管理所属于一级预算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县级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办公室、财务股、路政股、治超办、下寺巡查中队、普安巡查中队、城北巡查中队、元山巡查中队、元山超限检测站、北庙超限检测站、濛子梁超限检测站及流动治超检测队。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8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9.96万元,占100%;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7年减少46.78万元,减少11.9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经费及安全经费46.7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8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9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8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96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8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9553万元,占100%;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7年减少46.78万元,减少11.9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经费及安全经费46.78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6.78万元,下降11.99%。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项目经费及安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交通运输支出2140112公路运输管理支出358.2384万元支出决算35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1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7.19万元,完成预算100 %,完成预算100 %
4、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预算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89.96,完成预算100%。其中:
1.?交通运输支出2140112公路运输管理支出358.2384万元支出决算35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1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7.19万元,完成预算100 %,完成预算100 %
4、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预算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2.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7.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执法用轿车2辆、皮卡4两、超限检测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路政执法、超限治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29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路政执法安全检查、超限治理安全检查、安保检查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剑阁县路政管理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45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48.74万元,减少33.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安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剑阁县路政管理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交通运输支出2140112公路运输管理: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2:指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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