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上寺小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7-09-14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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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实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校全面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上寺小学校属一级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上寺小学校本年收入合计394.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3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上寺小学校本年支出合计39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33万元,占87.83%;项目支出48万元,占12.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上寺小学校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94.3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39万元,增长11.7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上寺小学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1.39万元,增长11.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上寺小学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319.13万元,占80.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2万元,占10.99%;医疗卫生支出17.99万元,占4.56%;住房保障支出13.89万元,占3.5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319.13万元,其中学前教育6.78万元,小学教育312.35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3.32万元,医疗卫生生育支出1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调资。

2、教育205: 2016年决算数为319.13万元,完成预算126.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调资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 2016年决算数为43.32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  2016年决算数为17.9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221:2016年决算数为13.8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上寺小学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5.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1.12万元、津贴补贴18.71万元、绩效工资90.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万元、生活补助24.07万元、住房公积金13.8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3万元。
  公用经费10.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6万元、水费1.48万元、电费0.81万元、邮电费0.13万元、差旅费0.62万元、维修(护)费0.78万元、培训费0.83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工会经费0.93万元、福利费0.31万元、其他交通费0.47万。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寺小学校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8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01万元,下降2.33%,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2万元,占8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4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42人,共计支出0.4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机关运行费说明

剑阁县上寺小学校2016年度无机关运行费预算资金。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02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0204政协会议指政协机关全年召开的各类会议经费支出;2010205委员视察指根据年度视察计划组织委员视察工作的经费支出;2010299其他政协事务支出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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