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党校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9-03-14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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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委党校编制16人,其中参公编制8人,事业编制8人。现在职人员总数13人,其中参公人员10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2人,遗属补助2人。固定资产总额3.1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县委党校是在县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县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县委党校兼办行政学校, 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校工作条例》的要求,有计划地轮(培)训副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后备干部、国家公务员、政策研究人员等;承办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研讨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的重大理论和方针政策问题;完成省、市委党校与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工作重点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持党校姓党

1.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党校是党的思想教育阵地,党校的意识形态工作是首要工作,我们坚持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部门全力协作的原则,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梳理意识形态风险点,加强风险点防控,特别是加强教学中意识形态风险点的防控工作,提高教职员工的认识,紧跟中央、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2.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作风纪律建设。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校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年初就进行统筹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党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警示教育,深化作风纪律建设,特别是加强了扶贫领域作风纪律建设,坚决杜绝扶贫领域“微腐败”现象。党校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做好信访工作。党校强化“三重一大”机制,运行好网络监督平台,严格监督考核。多次开展大讨论活动,针对“两面人”、“为官不为”、“四风”问题新表现、联系服务基层不到位的问题等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学校建立整改台账、整改清单,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整改。成效明显、作风纪律得到升华。切实开展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等,坚持严字当头,严抓严管机关纪律作风,抓任务落实,形成积极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

3.切实加强党性教育,两学一做”常态化。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切实加强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学校始终把加强学员的党性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深入研究进行党性教育的规律,不断探索和开辟新的路径,适时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改革党性教育的教学内容,把党性教育融于党校教育的全过程,体现在培训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切实彰显党性教育的熔炉作用。我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组织全校教职工多次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中心组、“三会一课”、“周三夜学”等方式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全年开展集中学习50次。通过读书班、读书日活动进行自学,使党校全体教职工在思想上补了课,精神上补了“钙”。切实提高了党校党员干部的素质,把“做合格党员”落到实处。

(二)认真抓好培训科研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1.按计划完成全年培训班。按计划完成了10个培训班。举办了全市村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全县乡村振兴发展能力专题培训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暨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精神专题培训班、剑阁县科级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示范班、治蜀兴川执政骨干递进培养计划培训班等班次,加强了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为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指导,有力推进了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委工作,开设了“剑门关景区转岗人员培训班”,为我县 “大蜀道”生态旅游的实施创造了和谐的环境。全年共培训 1416 人,培训效果显著,得到学员及社会一致好评,满意度均达90%以上。

2.坚持科研强校提高咨政作用。我校始终坚持树立“科研强校”理念,积极围绕当前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县委“大学习大套大调研”活动部署,我校切实开学习、讨论、调研活动。一是以课题研究为抓手,增强决策咨政能力;根据县委全会精神,深入调研,撰写调研文章;今年我校立项省委党校课题1个,立项市委党校课题1个,并全部完成结题。对外进行理论宣讲30次,受众近万余人。全年撰写并发表省级科研文章2篇、市级科研论文4篇。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我校选派骨干教师分期分批外出学习培训,使教师解放思想,开阔眼界,拓宽知识涉猎面,着力提高教师水平。一年里,教师外出学习培训7人次,先后参加由中央党校、省、市党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及理论研讨会。党校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开展“每周一讲”活动,通过试讲和集体备课,提高教师的上课、备课能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四)切实开展帮扶工作,助力脱贫攻坚

我校挂联帮扶义兴乡工农村、劳动村、新星社区。工农村共有贫困户89户,282人。非贫困村劳动村共有贫困户74户,235人。新星社区6户,10人。我校职工每人帮扶贫困户10-21户,今年9月进行调整,劳动村调整到其他县级部门。虽然任务重,时间紧张,但是今年来我校所有职工在领导班子的带领下认真开展帮扶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帮扶驻村工作,派三位第一书记驻村,单位帮扶干部坚持每月到村到户1-2次,全年驻村入户224人次;二是切实开展帮扶工作,做到脱贫不脱帮扶,精准帮扶措施,做到真帮扶;与贫困户“同吃同住同劳动”,对帮扶贫困户认真走访,了解生活生产情况,深受老百姓的好评。三是多次开展志愿服务和送温暖活动,我校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和时间节点,多次开展农忙抢收、抗洪救灾、慰问孤寡贫、环境整治等党员日活动。       

三、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校2018年收支总预算164.2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6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2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党校2018年支出预算16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2万元,占80%;项目支出34万元,占2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4.2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2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33.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5万元、农林水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4.2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33.62万元,占8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6万元,占10.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5万元,占,4.7%;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5.29万元,占3.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33.62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干部教育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干部教育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5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7.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委党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委党校无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委党校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委党校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中共剑阁县委党校

                            2018年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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