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脱贫攻坚持续发力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始终聚集红旗村脱贫摘帽和全镇203户538人脱贫,以“六个一”帮扶为抓手,完善全镇脱贫攻坚指挥作战体系,建立“划区作战,分行指挥,全面督办”的作战体系,全面整合各方资源,对标对表扎实抓好精准退出工作。
①规划完善作战布局。镇党委政府健全完善了元山镇脱贫攻坚指挥部作战体系,组建了七大战区、六大行业指挥部和督查督办指挥部,由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揽胜指挥长,从组织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的落实,并分线制定更加详实的专项推进方案,形成了全员参与、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②统筹调度帮扶力量。在全面落实“六个一”帮扶工作杨制的基础上,协调整合各方力量集中攻坚,突出督片领导、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四者的协调配合,采取兵团作战、合力攻坚的模式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题,形成了“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工作格局。
③到户到点实地走访。结合“三同”活动和大起底工作,各级干部认真开展遍访贫困户工作。通过上门户户见面、走访座谈、召开村民代表会、村组干部会议等方式,了解贫困户家庭情况,准确掌握了贫困户家庭情况,切实制定帮扶规划,对接帮扶政策。全镇走访贫困户10000余人次,收集困难诉求1300多条,干群关系更加融洽。
④强力推进项目工作。按照“科学规划先导,整合项目先行,工作推进先动”的思路,优化整合资源,以各村实际需求为基础,科学规划实施包括道路、水利、人畜饮水、阵地建设等项目34个,全年脱贫项目总投资1227.45万元,切实解决了群众“出行难、用水难”等实际困难,农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得到整体提升,生态宜居新村面貌得以呈现。
⑤抓实抓细退出工作。2018年底,通过各级的评估验收,元山镇203户538人贫困户全部达标退出贫困序列,红旗村顺利脱贫摘帽。同时,提前对标启动了爱国、盘石两村的整村脱贫工作,全面启动了2019年脱贫的298户787人的户脱贫相关工作,其中安居房已动工建设90%以上。6月获全县脱贫攻坚二等奖,省考核调研组来我镇盘石村现场调研并肯定我镇脱贫攻坚工作。
2.农业产业全面发展
始终聚焦“三农”问题,紧抓脱贫攻坚历史机遇,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大力发展农村产业。
①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围绕“建园区、强基础、拓功能、助脱贫”的总体目标,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大力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招商引资、成功人士回引创业、业主大户培育扶持“三项计划”;积极构建龙头企业+、党支部+、专合组织+“三个机制”;探索推行股份合作经营、带园入社经营、托管入社经营“三种模式”,按照“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农户”的规划方式,推动形成“一业两带六大基地”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四川中谷元农业、汉唐农业、新鑫粮油、道地中药材、海天农场等多家新型经营主体落户元山,并逐步壮大。已构建成多元共兴、多业并举、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全面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格局。全县乡村振兴大会的主会场设在盘石村柑橘产业园并顺利召开,有力有效地指明农村产业发展方向,为县委在现代农业和产业振兴等方面的决策部署提供样板。
②深入推进招商引资。一是新签项目落地生根。引进深圳中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盘石、粮丰、七一、白坝、爱国、柳河、红旗等村建成优质柑橘园2000亩,惠及4 个贫困村、7 个非贫困村,带动贫困户230 户375 人参与建园,总投资6.6亿元的元山镇剑橙田园综合体项目已通过评审,并已部分建成;夹江蔬菜专业合作社与我镇海山农场在盘石村合作共建500亩蔬菜基地,效益十分看好。二是意向投资商接踵而至。成都科恒有限公司、成都众一养殖有限公司和个人多次到我镇现场考察,并表达了强烈的投资意愿。其中成都科恒有限公司已达成协议在盘石蔬菜基地后续发展200余亩,成都众一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在金竹村投资500万建现代化海狸鼠养殖基地,这些意向性项目落地,必将为全镇农业产业调整和升级起到引领作用。三是全程跟踪服务强化政府保障。镇村均落实专人主好项目建设服务工作,积极协调用地、用水、用电、土地流转等工作协调,积极争取相关补贴政策,意向投资到签约成功率达到80%以上。
3.民营经济持续增高
充分发挥元山商会、元山个私协会的积极作用,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培育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资产投入不断增加,速度效益齐头并进,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2018年民间投资达到6000余万元,纳税贡献值达到400余万元,同比增长22%,增加的110户私营企业和个体商户,带动了就业人员超过1000人,累计从业人员已超过1.2万人,同比增长11.4%。元山镇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总额的比重由上年的76%提高到91%,提高15个百分点,民营投资已成为投资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全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更加明显,行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2018年元山镇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中谷公司、回春香、伍昌酒楼等优秀企业受到县级表彰。
4.特色城镇建设稳步加快
坚持按照“五个集中区”的功能布局,树立“拓展新区,完善老区,新老城区同发展同繁荣”的理念,坚持“突出规划、有序开放、规范建设、科学管理、协调发展”的原则,为全力推动将元山镇建设成剑阁县商贸物流型特色镇奠定基础。一是全面推进城镇新区建设发展。2018实现城镇化率45.5%,完成了集镇污水处理厂以及供排水管网和城镇电网改造等市政功能设施配套;已建成了“元山水郡”一、二期房地产开发项目、“元山首座”、“逸景轩”、“南苑”等商住地产项目。二是着力完善老区建设管理。对南街、陕西街等老区街道进行了改造提升;投入资金整修花生厂巷道路面及排水管网,保障50余户群众生活及出行问题;对城镇规划辐射区的福泉等4个村连接道路进行了新建,提升了城镇形象。三是全面提升了城镇品味形象,健全完善了城镇管理体制,规范店招店牌,设置路名灯箱,实施了集镇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凝聚商气,积聚人气。
5.环境整治持续深入
大力开展“河长制”工作,积极落实污染源普查,围绕环保督察清理,并结合“两违管控”,引导群众依法审批建房,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等现象进行劝阻举报;常态化开展河道大整治,成立镇、村、组河道巡查队伍,对全镇区域内的河道进行巡护,及时掌握并通报情况;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及综合防治工作,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全方位进行秸秆禁烧宣传,确保农作物秸秆禁烧;落实了专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定期巡查,在二教、平桥水库设立了饮用水源地保护标示,安装了围栏网、界碑、警示牌、宣传牌;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列出了风险源名录,并及时做好风险源隐患预防工作;组织镇村干部、群众对全镇辖区所有河流、小溪进行了不留死角的环保督察大清理。去年3月以来,镇党委、政府投资约20余万元,充分调动力量对场镇河道进行拉网式清理整治,全年整顿规范养殖企业6家,受理各类环保投诉6件次,处理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6.齐心抗旱共渡难关
去年以来,面对连续三年降雨量不足500mm,全镇饮用水困难的现状,镇党委政府主动作为,积极引导齐心抗旱。一是坚定信念,面对用水紧张的形势,充分发动全镇党员干部及群众,团结一心,共渡难关;二是广泛宣传节约用水,对场镇实行分时段供水,建树节水意识;第三方面,加快备用水源的启动,对相关二教水源地进行检测、杀菌、消毒并启用,保障场镇居民用水;四是发动广大缺水农户抗旱自救,联户筹资3000元至7000元打井或旧井维修,经政府验收合格后,给予每口井1000元补助,全镇联户打井230口,政府落实补助资金23万元。全力保障元山社会和谐稳定。
7.严防死控非洲猪瘟
我镇积极组织各村、社区召开非洲猪瘟防控动员大会,签订目标责任书50余份;在辖区内设立11个防控检查点,禁止跨区域流通生猪和肉制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逐户逐点摸排检测,累计排查1643户生猪10681头,屠宰检疫排查累计129次3819头;严禁泔水养殖行为,做到“四专”杜绝泔水流入生猪养殖环节;积极引导农户及时在县内销售存栏猪和宰杀年猪,并要求辖区内生猪屠宰场做好登记,多措并举严防死控非洲猪瘟。
8.综治维稳全面跟进
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历次会议精神,我镇确立了以线索摸排、审核上报、整治查处和专项督导的工作思路,截至目前,我镇共排查社会乱象16起(1起涉黄)。规划建设社区戒毒中心,全面建成郭兴利工作室、元山消防队伍;加大保障力度,投入资金健全完善了镇级综治多调中心,将部分老领导充实进多调中心,增强调处能力,全力保障重大活动、主要时间节点社会稳定有序。截至目前,全镇全年无进京上访、无越级访、无群体性访事件发主,全镇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9.民生事业进一步发展
①安全社区再提升。2018年是我镇安全社区复评年,镇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围绕“7+N”的建设促进工作方针,以“巩固提升”为主题,一手抓持续改进,一手抓稳定发展,巩固建设成果,丰富建设内容,提升建设质量,进一步夯实公共安全基础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有效促进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省级安全社区复评验收一举达标。全年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42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00余处,并限期整改到位,全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②基础设施再完善。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规划投入500余万元在爱国、广化等村推进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全年争取交通局农村道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89.75万元,对爱国、红旗2个贫困村和福泉、金竹、铁炉、石楼4个非贫困村16.9公里村道路进行了硬化,利用易地搬迁扶贫配套资金307.91万元,对爱国、红旗、金竹等的8.8公里村道路进行了硬化,保障群众正常出行基础设施提升;全面完成武引二期剑阁灌区元山支渠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工程有望在今年5月前全面完工并交付使用;积极争取资金204.135万元,对白坝、平桥等12个村实施2018年第二批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巩固提升;投入69.2万元完成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农闲灌溉渠系疏浚工作常态化开展,全年对72公里农灌渠进行了维护疏通。
③精神文明再丰富。老干部进社区是我镇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大特色,以元山退休干部党支部、老龄协会和老促会的社会化服务为载体,广泛开展体育健身坝坝舞,宣传维护元山镇的集镇建设、环境保护、社会公德等新形象;元山镇已创建成县级文明乡镇;白坝村、粮丰村、双狮村已创建“省级四好村”;普同村、幸福村已创建成“市级四好村”;红旗、幸福已创建成县级文明村;平桥村、柳河村已创建成县级四好村。
④科文卫体事业再创新。元山中心卫生院创“二乙”已通过初审验收,并获一致好评,院长罗顺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经与“标准中心校”建设的指标对比,元山镇辖区4所学校的硬件建设十项指标均达标,新苗幼儿园与绵阳梓潼金太阳幼儿园合作共建,投资200余万元对幼儿园进行了提档升级改造;成功筹备组织了2018中国体育彩票全国象棋业余棋王赛四川赛区剑阁预选赛暨四川剑阁元山“志云杯”象棋公开赛、元山庆“五四”暨首届全民健身跑活动、“元山商会杯”剑阁县元山片区第三届男子篮球赛等各类重大文体活动,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元山川剧团、元山老龄协会文艺宣传队常态化开展“我们的中国梦--送文化活动进万家”,在盘石、双狮等村开展“服务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文艺汇演15场次,极大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10.法治政府深入推进
党风促政风,政风带民风。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馈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明确各级干部责任担当,细化工作纪律,从班子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切实加强政府作风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坚持会前学法,坚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对重大事件做到“墙上、网上、会上”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重大政务事件。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法治宣传入基层”活动,全镇全年累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000余份,普及法律小常识、法律援助等近4500余人次。双狮村、柳河村积极开展“法治扶贫村”的创建工作,完善了村级阵地建设多调硬件设施,聘请了法律顾问,使“法律七进活动”能够扎实有效的开展。全面推行“枫桥经验”,法治政府的深入推进,使得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为建设“法治元山,平安元山”奠定基础。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484.2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8.67万元,下降6.23%。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项目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48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5.48万元,占68.42%;年初结转和结余423.0万元,占28.5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80万元,占3.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48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4.37万元,占57.56%;项目支出365.04万元,占24.60%;年末结转和结余264.86万元,占17.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84.2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8.67万元,下降6.23%。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项目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8.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4.47万元,下降5.5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项目资金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8.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2.61万元,占23.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2.17万元,占1.5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40万元,占4.76%;医疗卫生支出37.23万元,占2.59%;城乡社区支出188.12万元,占13.08%;农林水支出766.55万元,占53.2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13万元,占0.57%;住房保障支出15.27万元,占1.0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38.4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32.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1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4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服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4.2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9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66.55万元,完成预算100%。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13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4.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1.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基本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1批次,189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9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受上级检查及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91万元,主要用于接受上级检查及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5.8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 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二是扶贫项目在实施推进的过程中,按规范建设程序产生的地勘、测绘、设计、造价、代理、监理、审计等二类费用,无资金来源,无法按期支付,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稳定社会因素;三是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标准各异等问题,便于统一的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采取“分期建设、分步推进”的方式,覆盖内控重点环节。二是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提前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三是强化内控信息化数据分析,发挥信息化管理数据分析优势,并将内控分析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编报、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四是请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解决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二类费用,避免引发社会矛盾。五是整合资源,项目建设执行统一标准、统一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元山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转移支付资金”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元山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场镇及周边环境,松岭村2组进行了垃圾场转移改造填埋,对河道重新清理,场镇及其周边垃圾清理、转运,确保了居民生活工作环境干净整洁,达到环保指标,改善了集镇及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存在超支现象,尤其是城乡环卫垃圾处置费超支严重,远远超出预算标准。整改措施:厉行节约,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执行预算,控制开支数量。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元山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元山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四)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元山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元山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51万元,比2017年增加3.46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为消防车。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 2010104人大会议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2010108代表工作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20103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20106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1102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教育: 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20701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109群众文化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20704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70406电影指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部门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总编制40名,其中行政编制28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9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41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工勤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1484.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23.00万元,占28.5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1.28万元,占71.5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18年支出预算148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4.37万元,占57.56%;项目支出629.91元,占42.4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48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5.48万元,占68.42%;年初结转和结余423.0万元,占28.5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80万元,占3.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48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4.37万元,占57.56%;项目支出365.04万元,占24.60%;年末结转和结余264.86万元,占17.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二)专项预算管理。
包括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对本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能够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自评,有利于更好的加强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合理分配各项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是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二是扶贫项目在实施推进的过程中,按规范建设程序产生的地勘、测绘、设计、造价、代理、监理、审计等二类费用,无资金来源,无法按期支付,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稳定社会因素。三是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标准各异等问题,便于统一的管理。
(三)改进建议。
一是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采取“分期建设、分步推进”的方式,覆盖内控重点环节。二是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提前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三是强化内控信息化数据分析,发挥信息化管理数据分析优势,并将内控分析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编报、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四是请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解决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二类费用,避免引发社会矛盾。五是整合资源,项目建设执行统一标准、统一规定。
2018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 分) |
目标任务(15 分) |
相关性(5 分) |
5 分 |
明确性(5 分) |
5 分 |
||
合理性(5 分) |
5 分 |
||
预算编制(10 分) |
测算依据(5 分) |
5 分 |
|
目标管理(5 分) |
5 分 |
||
综合管理(30 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 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 分) |
不适用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 分) |
不适用 |
||
中期评估(2 分) |
执行中期评估(2 分) |
1分 |
|
绩效监控(5 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 分) |
1 分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 分) |
3 分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 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 分) |
1 分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 分) |
1 分 |
||
资产管理(6 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 分) |
2 分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 分) |
2 分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 分) |
2 分 |
||
内控制度管理(2 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 分) |
2 分 |
|
信息公开(6 分) |
预算公开(2 分) |
2 分 |
|
决算公开(2 分) |
2 分 |
||
绩效信息公开(2 分) |
2 分 |
||
绩效评价(5 分) |
绩效评价开展(2 分) |
2 分 |
|
评价结果应用(3 分) |
3 分 |
||
部门绩效情况 (45 分) |
履职成效(20 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分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 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 分) |
5 分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 分) |
5 分 |
||
人才培养(5 分) |
5 分 |
||
满意度(10 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 分) |
3 分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 分) |
3 分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 分) |
4 分 |
2018年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2018年县财政局以剑财预下(2018) 18号文件下达我镇2018年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10万元,其中:松岭村垃圾场填埋改建和转移场地2万元,垃圾清理及转运8万元。我镇对松岭村垃圾场进行了填埋改造2万元,转移运送垃圾8万元,完成了总投资的100%。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实施,对场镇及周边环境,松岭村2组进行了垃圾场转移改造填埋,对河道重新清理,场镇及其周边垃圾清理、转运,确保了居民生活工作环境干净整洁,达到环保指标,改善了集镇及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充分发挥了项目建设给全镇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县财政局剑财预下(2018) 18号文件批复元山镇实施的项目方案,通过镇、村逐级验收,全镇实施的具体内容与批复的实施内容相符,达到了预期目的。
2、项目管理
县财政局以剑财预下(2018) 18号个文件下达我镇2018年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10万元,其中:其中:松岭村垃圾场填埋改建和转移场地2万元,垃圾清理及转运8万元。在具体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格实行立项、设计、财评、招标制度,镇、村成立相应的项目领导小组和质量监督、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全程管理、监督、指导各个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确保了全镇2018年各个项目实施有序、完成、规范、及时。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全镇完成应进行绩效自评项目的100%、完成投资总额的100%项目建设,通过对加强项目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项目工程质量各环节,严把工程时间进度,加强项目财务管理,及时支付项目资金,确保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预期的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 存在主要问题
1、扶贫项目在实施推进的过程中,按规范建设程序产生的地勘、测绘、设计、造价、代理、监理、审计等二类费用,无资金来源,无法按期支付,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稳定社会因素。
2、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标准各异等问题,便于统一的管理。
四、相关措施建议
1、请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解决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二类费用,避免引发社会矛盾。
2、整合资源,项目建设执行统一标准、统一规定。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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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元山镇2018年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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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清理、转运场镇及其周边垃圾,确保居民生活工作环境干净整洁,达到环保指标 |
保障了场镇及周边的环境干净整洁,给百姓和居民提供一个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了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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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转运废墟垃圾 |
125车 |
完成130车 |
|
转运垃圾效果 |
100% |
完成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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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前 |
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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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收集、转运垃圾 |
800元/车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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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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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收集、转运垃圾 |
保障集镇及周边的环境干净整洁,给当地百姓和游客有一个优美的环境,捉高了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
保障了集镇及周边的环境干净整洁,给当地百姓和游客有一个优美的环境,捉高了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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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收集、转运垃圾 |
100% |
100% |
|
转运废墟垃圾 |
125车 |
完成130车 |
第五部分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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