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的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 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提高政治认识,明确政治任务。
2. 狠抓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坚持把“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放在首位,多途径、多形式帮助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目标。扎实做好行业扶贫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助所帮扶村做好帮扶项目的争取及政策扶持,促进贫困农户增产增收,确保贫困户如期顺利脱贫。
3. 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总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参公编制12名,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7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6人;退休人员7人。固定资产总额78.5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0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4197104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4051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94051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41971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97104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4197104元,其中:基本支出4108904元,占100%;项目支出88200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97104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94051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共计94051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6938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6938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6938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9078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089元、卫生健康支出185950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0784元、农林水支出1971747元、住房保障支出74814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97104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9450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扶贫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6938元,占33.5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0782元,占4.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089元,占6.1%;卫生健康支出185950元,占4.4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0784元,占2.64%;农林水支出1971747元,占46.98%;住房保障支出74814元,占1.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9年预算数为1406938元,主要用于:凉山乡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19年预算数为190782元,主要用于:广播与文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旅游发展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56089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8595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城乡社区事务2019年预算数110784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农林水支出201:98年预算数为1971747元,主要用于:对村组干部补助及村办公费、农村公共运行服务、扶贫项目资金。
7.住房保障2019年预算数为74814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06938元,其中:人员经费291778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9112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49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49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55938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199251元,增长17.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2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支政府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项):支政府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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