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29号)

发布日期:2019-01-28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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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四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2019年1月2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按照川审办〔2018〕88号、广审发[2018]52号的有关要求及我局安排,我局派出审计组,对剑阁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涉企保证金管理及民生政策落实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抽查了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金融办、县安监局等 8个单位及12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8382.56 万元。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跟踪项目基本情况

(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进情况

我局本次仅对“金融对接清单”涉及的资本市场拟上市挂牌企业上市或挂牌情况进行跟踪。包括:广元剑粮面业有限公司、剑阁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剑阁县东山米业有限公司。其中:广元剑粮面业有限公司、剑阁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双创企业板(四版)成功挂牌,证券代码分别为810005、810193,两企业目前暂未在该板市场发布融资意向。剑阁县东山米业有限公司属于剑阁县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暂未挂牌。

(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

1、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措施、年度实施方案制定等情况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推进方面:剑阁县委2017年10月十二届五次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发展的决定》,决定农业方面要构建“一带两区三线”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着力推进剑门关土鸡产业、优质生猪产业、生态牛羊产业、特色果蔬产业、绿色粮油等产业发展。2017年12月,剑阁县委、县人民政府联合发文《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现代化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剑委[2017]77号),明确了重点任务、划定种植业、养殖业的发展区域、品种等,提出了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年度实施方案制定方面,剑阁县农业局印发了《2018年剑阁县剑门关精品土鸡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剑阁县万亩有机水稻、油菜产业基地建设方案》,细化了任务、工作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

2、资金到位、统筹整合及使用情况

2017年,剑阁县收到省财政下达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6项农业专项资金1474.902万元,其中:统筹整合150万元。截至2018年10月底已使用1118.722万元,余356.18万元尚未使用,其中结存超过1年的资金有356.18万元。

2018年,收到省财政下达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农业专项资金5557.03万元,截至2018年10月底已使用555.76万元,余5001.27万元尚未使用,当年统筹整合上述资金1868万元,截至2018年10月底,统筹整合资金还有1568万元未使用。

  1. 涉企保证金管理情况

    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川经信发规函[2018]397号)文件要求,剑阁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经科信局牵头组织开展相关工作。2018年6月1日,剑阁县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转发《关于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剑工领办[2018]5号),6月4日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发区、军民融合产业园及乡镇召开涉企保证金管理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部门根据目录清理涉企保证金收缴情况、建立健全涉企保证金配套管理制度及资金台账,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及时退还,并将清理情况及资金台账限期报送县经信科局及县财政局。

    本次抽查,县国土资源局自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已退还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198万元,设立基金账户391.25万元,县安监局2017年至2018年12月退还企业安全生产抵押金131.7万元。

    (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策执行情况

在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方面,研究制定了电子文件管理办法,制定了“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化文件,编制了统一规范办事指南。

在分步制定实施“两张清单”方面,发布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程网办事项清单。

在实行政务服务“一网办”方面,推行了“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端推送”全程网上办理。

在“3550”“限时办”推行方面,实现了营业执照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不动产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实施政务大厅“一门办”和投资项目“一窗办”推动方面,实现了政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现了线下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审批综合窗口、线上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了办理一个项目“最多跑一次”。

(五)促进民生政策落实执行方面

县审计局根据剑阁县实际情况,安排对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民众关注较大的民生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本次重点对剑阁县殡仪馆在惠民殡葬服务等惠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本次跟踪县殡仪馆贯彻落实管理殡葬事宜,促进殡葬改革职能、惠民殡葬等惠民政策情况,揭示了县殡仪馆在财务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家惠民殡葬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国家财政利益受损等问题,我局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部分违规问题移送县纪委处理。县纪委已对殡仪馆馆长杜继平(正科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二、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有关部门细化落实责任,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取得较好效果。其中,白龙镇污水处理厂、木马镇魁陵村居民点污染治理工程和鹤龄镇金银村等10个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未进行组织验收;扩大范围征收耕地占用税2,790,930.65元;县体育局十三届省运会经费支出中未严格执行部门集中采购规定;县体育局“省运会招商广告收入15.1万元未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污染防治资金支付缓慢,账面资金93万元等问题已基本整改。剑阁县部分国有企业违规举借、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6200万元;未及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问题正在整改中。省市重点项目推进中部分重点项目未按期开工问题整改未完成。

三、2018年第四季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农业局主管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资金中,部分资金支付不及时,结存超一年未使用,金额356.18万元。

(二)县财政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专项资金下达到部门,涉及金额880万元。

(三)至2018年12月底部分部门涉企保证金退还不及时。包括:县国土局应退未退国光采石场等28户企业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101.50万元;县安监局应退未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6户抵押金2.7万元。

四、审计处理和建议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依照审计法规,在审计职权范围内分别作出了处理。对部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资金支付不及时问题,责成县农业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及时支付资金;对县财政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专项资金下达到部门问题,责令县财政局财政局在以后的工作中改正,在收到上级财政资金是严格在30日内下达到部门;部分部门涉企保证金退还不及时问题,责令县国土局、安监局及时联系企业和业主,将保证金、抵押金及时退还。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整改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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