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环境保护局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7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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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洪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建议》(第76号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所做工作:

(一)水源地依法划定情况

2006年市人民政府对我县4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依法划定(广府函〔2006〕242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县根据实际情况,2015年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调整,取缔了17处,调整划定了24处。2015年市人民政府对申报的24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依法划定(广府办函〔2015〕126号),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目前我县乡镇集中式水源地共52处。

(二)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

2015年底开始我县对调整划定的凉山乡等24个乡镇集中式水源地开展规范化建设。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防护网、标识标牌、界桩的设置以及清除、整治周边地区环境。2016年规范化建设项目实施完成。 

(三)依法划定了禁养区及限养区,加强水源地周边畜禽养殖巡查工作。

根据禁养区划定文件,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为畜禽养殖禁养区。我局已将全县畜禽养殖场纳入“双随机”系统,并制定了巡查计划,开展全年畜禽养殖检查执法工作。另外,根据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对各乡镇畜禽养殖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对全县畜禽养殖污染进行监管。认真落实畜禽污染防治条例,做好畜禽污染防治工作。

二、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根据水务局安全饮水规划,公兴镇纳入新规划的鹤龄水厂进行统一供水。水务局编制了《“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报告》在剑阁县新建十大水厂,其中包括鹤龄水厂。鹤龄水厂可研报告已获发改局批复,正在开展融资等前期工作,计划“十三五”末可实现供水,该水厂的建设可保障鹤龄镇、白龙镇、碑垭乡、公兴镇等乡镇的安全饮水。鹤龄水厂的水源为亭子口水库,该水源水质良好水量充足。届时凤凰堰水源地将做为公兴镇的备用水源地。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运行管理由县水务局负责,我局将炭口河流域禾丰乡、白龙镇、碑垭乡、公兴镇等乡镇的生活污水处理情况与住建局、水务局相关负责人积极沟通协调,争取纳入“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努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感谢您对剑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请进一步加大后期各类污染事件的举报监督。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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